南京市政府7月23日發佈關於擴大內需、拉動消費的30條新政,明確提出“千方百計擴大住房、汽車、旅遊等各項消費”。而公積金政策的變化是本次南京市新政的“亮點”,首次購房和保障房將獲更大支援力度,入選“321”計劃的人才視同南京戶籍,不受限購,並將發放購房補貼。這一政策的出臺距離最新一次中央兩部委聯合“喊話”還不到一週。(7月24日《新聞晚報》)
佛山救市政策、蕪湖救市政策先後被叫停,中央兩部委剛剛聯合“喊話”不到一週,南京又開始發放購房補貼了。與佛山、蕪湖、揚州對所有購房人發放補貼、減免契稅不同的是,南京鬆綁公積金政策,專門“321”計劃的人才等少數群體發放購房補貼。這一政策頗有厚此薄彼、挑戰中央部委權威的意味。
政府發購房補貼,表面上看,這是一項減輕買房人負擔的惠民政策,其實充滿悖論。一個簡單的道理是,樓市非理性上漲,普通百姓忍受高房價盤剝時,政府為何不採取措施平抑房價,減輕消費者負擔?現在,房價暴漲的勢頭剛剛得到遏制,樓市正處於緊張博弈狀態,政府不下決心鞏固宏觀調控成果,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引導樓市理性發展,反而出招補貼少數人刺激樓市,令人匪夷所思。
政府返還個稅補貼買房人,更是違背了起碼的社會公平。從本質上講,財政資金應該為公共事務服務,為廣大納稅人辦事。完善公共服務項目,增加公共服務品質、數量,提高公共服務品質,關愛弱勢群體,才是公共財政的正解。政府以返還個稅等形式補貼“321”計劃人才買房,對其他行業員工不公平,對不買房或買不起房的人造成歧視。如果說“321”計劃人才的住房需求須用物質激勵的話,普通民眾的安居尊嚴何處安放?政府給“321”計劃人才提供購房補貼,違背了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原則,顯得不合時宜。
“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多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政府補貼“321”計劃人才買房,正是對這種“損不足而奉有餘”的“馬太效應”的最好注解。這不僅傷害困難群眾的感情,給人留下嫌貧愛富的口實,更會損害社會公平與政府形象。
換個角度說,政府發放補貼也未必能培植公眾的買房信心。相對於動輒上百萬元的大宗住房消費而言,返還個稅發放購房補貼也是杯水車薪。如果房價不合理,與民眾的實際收入水準相差太大,“321”計劃人才中也未必有多少人一擲千金買房。
在此,我們不妨回顧一下當前的樓市語境。隨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加力,公眾購房理念逐步趨向成熟,雖說樓市有所回暖,但是這與開發商以價換量與剛需族入市有關。樓市基本面沒有改變。更為滑稽的是,不少開發商承諾如果房價下降補差價或者回購已經出售的住房。儘管多數開發商不認可補差價的做法,但是開發商補差價之舉無疑揭了房產暴利的老底。
對此,如果是開發商採取促銷措施,誘導消費者買房,倒無可厚非。但是,市場的歸市場,在消費者與開發商正在博弈的關鍵時刻,政府不維護市場秩序,卻急急忙忙對少數人發放購房補貼刺激樓市,這不是把屁股坐到了民意的對立面嗎?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本來就沒有只漲不跌的樓市。政府督促開發商還原房價成本,剔除暴利空間,理順房產市場供求關係,才是讓消費者對房產市場恢復信心的關鍵。如果地方政府不在打破賣地財政思維,建設好保障房,引導開發商剔除暴利空間,尊重公眾住房消費知情權,推動樓市理性回歸等方面下工夫,單純發放購房補貼刺激樓市恐怕作用不大,還會遭到公眾的堅決反對。
面對地方政府發放購房補貼,單方面“鬆綁“樓市調控的怪象,一方面,地方決策者要引起反思,檢視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另一方面,中央有關部門不能止于“隔空喊話”,而要積極介入干預,啟動問責程式,加大地方政府違規成本,避免更多挑戰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樓市刺激政策出籠。(葉祝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