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這只有形的手,如果能夠及時出現在市場管不到、管不好、管不了的地方,以彌補市場的漏洞和不足,那麼,真正的市場經濟體制就建立起來了,市場經濟秩序也會越來越好。相反,如果政府經常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用政府的強勢過度干預市場、干擾市場、影響市場的正常運作,或者在干預市場過程中使用不規範的行為,那麼,市場秩序不僅不會得到改善,反而會更亂,並引發更多不規範因素,使消費者利益受損。
在現實生活中,類似的現象並不少見。
據媒體報道,為減少流通環節,降低虛高藥價,山東省部分城市推行了醫療機構用藥“陽光集中配送”制度。然而,這一旨在惠民的醫改舉措卻引發了上百家醫藥商業企業及醫院的質疑。因為,一些地方推行的藥品“陽光集中配送”變成了“一家配送”,配送被獨家壟斷的結果,部分藥品價格不降反升,少數藥品價格上漲幅度甚至超過了兩位數。
我們說,在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越來越突出、社會各方面反應越來越強烈的情況下,政府通過強有力的手段,對現行醫療衛生管理體制進行改革,並對直接關係群眾看病的藥品採取“集中採購、集中配送”,是無可指責的,也是完全必須的。但是,政府對市場的干預,必須建立在充分尊重市場規律、遵守市場規則的基礎上,而不是背著市場,另行一套,甚至摻雜著政府自身的利益。如果這樣,干預就會變成干擾,調控就會變成破壞。
很顯然,山東省部分城市在推進藥品集中配送過程中,將原本比較科學、合理的多家配送為獨家壟斷,就是不尊重市場規律、不遵守市場法則的表現。因為,壟斷會破壞市場公平,壟斷會與民爭利,是被無數事實所證明了的結論。不管政府有怎樣的理由,也不管政府能找到多少藉口,壟斷都不可能對老百姓帶來好處,也不可能促進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與完善。
我不知道,山東部分地區為什麼要對藥品進行“獨家配送”,是對市場規律不了解呢,還是有其他方面的利益考慮。面對多家醫院、數千種藥品的配送,僅靠一家公司來負責,在市場經濟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今天,顯然是難以做到的,也不可能有這樣一家“全能型”公司。我懷疑,這些地方的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可能摻雜著一定的自身利益,甚至形成了一條新的“利益鏈”。
而事實上,凡是具備一定市場經濟知識的人,都應當清楚,市場經濟具有兩個最顯著的特徵,一是公平,二是競爭。只有公平環境下的競爭和競爭條件下的公平,才能使資源得到最科學配置、利益得到最合理分的配。如果人為地製造不公平和遏制競爭,都不會產生好的結果。
其實,對政府來說,在藥品採購和供應問題上,最關鍵、最重要、最緊迫的工作,不是如何去管理具體事務,而是制定遊戲規則。在此基礎上,對各方執行遊戲規則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每個入場者都能嚴格按遊戲規則規範自己的行為、從事自己的經營活動。
所以,山東部分地區用行政手段干預藥品配送、實施獨家壟斷的做法,毫無疑問,是政府行為的又一次越位。如果這樣的行為頻繁發生,不僅對市場經濟體制的健全和完善相當不利,對政府職能的轉變也沒有任何好處。搞不好,還會引發各種違法亂紀和腐敗問題。
此題,不能無解,也不能永遠用群眾利益來作為政府試驗和部門權力擴張的代價。(譚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