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跨省抓捕發帖網民!11月23日,寧夏吳忠市警方遠赴甘肅,將甘肅省圖書館助理館員王鵬刑拘。王鵬此前多次寫信、發帖舉報大學同學馬晶晶在公務員招考中作弊,吳忠警方認為王鵬的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通過新聞報道可知,被舉報人馬晶晶的父親係寧夏自治區扶貧辦副主任,母親係寧夏吳忠市委常委、政協主席;馬晶晶在大學期間很多功課不及格,卻在銀川團市委學校部科員這一公務員崗位競爭中以筆試和面試第一名的成績被錄用,還遲遲沒有在招考部門網站上公示……作為公民的王鵬,無論是出於私怨還是出於公心,他都有理由懷疑此事背後是否有貓膩;無論是給國家公務員局、監察部和銀川團市委寫信舉報還是在網上發帖舉報,他都是在履行正當的公民權利;無論王鵬舉報的情況屬實與否,有關方面都應該去調查馬晶晶,而不是來抓捕王鵬。
以“涉嫌誹謗罪”跨省抓捕王鵬,且是以公訴程式,再次顯示了權力的飛揚跋扈和不可理喻。誹謗案一般屬自訴案件,如果馬晶晶認為自己的名譽受到損害,其大可去法院狀告王鵬。按照刑法規定,只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誹謗行為才適用公訴程式,而吳忠警方的邏輯是,王鵬的舉報行為“損害了公務員考試的秩序和聲譽”,進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按照這個邏輯,任何公民都不能對政府及官員提出批評,面對任何不公和黑幕都不能舉報。如此,公民的批評權何在,監督權何在,“創造條件讓人民群眾批評政府、監督政府”豈不淪為空話?
很顯然,“社會秩序”、“國家利益”已經被一些權勢者當作手中的橡皮泥,想捏出什麼模樣就捏出什麼模樣。凡是對他們有利的就是“國家利益”,凡是損害其既得利益的就是“危害國家利益”;凡是能讓他們為所欲為的秩序就是“社會秩序”,凡是揭露、阻止他們為所欲為的就是“危害社會秩序”。如此左右逢源,一些權勢者大可高呼“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吳忠市警方跨省抓捕舉報者一案,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問題需要查清並給公眾一個交代:其一,王鵬多次向有關方面寫信舉報馬晶晶,為何均石沉大海,其中是否存在不作為甚至瀆職問題;其二,馬晶晶考上公務員到底有沒有黑幕,如果有,是誰製造了黑幕,相關責任人該擔何責;其三,抓捕王鵬是否違法,如果違法,當地公、檢、法以及批示抓捕的領導該擔何責。公眾尤其關心的是,在此過程中,馬晶晶的父母扮演著怎樣的角色。無論如何,絕不允許這類跨省追捕網民事件最後以“抓起來再說、關幾天再放”的姿態不了了之。 (晏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