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辦證經濟”升級為“審證經濟”
時間:2011-01-25 13:47 來源:新京報
廣東湛江市市民反映,他們每年需要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交納12元“戶口年審費”,否則將被罰款50元。中山派出所和寸金派出所所長均表示,這12元是治安聯防費。(據央視報道)
眾所週知,中國人證件多,由此衍生的“辦證經濟”自然也就格外火爆,這促使許多職能部門挖空心思給管理對象辦證發證,最典型的就是那個某市廣受詬病的“只收狗錢不辦狗事”的“養犬證”。但是,“辦證經濟”辦到現在,好像絕大部分渠道都已經挖掘殆盡了,要想做大“辦證經濟”、廣開財路,除了繼續創新辦新證件之外,還需要對目前的“辦證經濟”體系進行“升級”,湛江市的“審證經濟”應該就是這種“辦證經濟”升級後的新型經濟。
作為“審證經濟”的代表,以“治安聯防費”名義收取的“戶口年審費”至少能給收費者兩種啟發:第一,“審證經濟”是源頭活水,不像初始的“辦證經濟”那樣只能一次性收費,它可以年復一年地收取下去。而且,由於審證部門擁有掌控該種證件的獨家能力,這筆費用是人們無論如何也不敢不交的。
第二,“審證經濟”的適用範圍相當寬,可以說,有多少“辦證經濟”,就可以有多少“審證經濟”,譬如身份證、結婚證、養犬證等,如果全都按照“戶口年審費”的審證邏輯收費,那將是一筆數額相當巨大的收入。
和“辦證經濟”相比,“審證經濟”更加近似于無本生意,至少連“辦證經濟”最為冠冕堂皇的“工本費”都省去了,正因如此,“審證經濟”才格外讓一些部門欲罷不能。例如,湛江市公安局2006年就多次下發通知,嚴禁再收取“戶口年審費”。但收費上癮的派出所顯然未把這些禁令當回事,畢竟,“審證經濟”的誘惑實在是太強了。
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湛江部分派出所的“審證經濟”如此禁而不止,是否與上級部門也就是湛江市公安局的縱容有很大關係呢?只下發通知“嚴禁”,而沒有實質性的監督問責措施,能讓派出所縮回已經伸出去的手嗎?
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