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在網際網路上貼出發票照片,稱中石化廣東石油分公司購買幾百萬元高檔酒供私人支配,引發網民強烈關注。新華社記者就此事採訪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其新聞發言人證實2010年公司確實採購了數批酒,但稱“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購進,屬於公司‘非油品’經營項目”。但相關知情人向記者透露,沒聽說也沒見過公司出售這些高檔酒,網曝所購酒部分是用於接待。
當人們還在為天價酒單的真偽糾結時,中石化廣東分公司已經承認酒單屬實。不過,中石化廣東分公司新聞發言人稱,“這批酒是公司正常的商品購進,屬於公司‘非油品’經營項目”,換言之,這酒買來不是用來喝的,而是用來賣的。所謂“你不說我還明白,你一說我反而糊塗了”,筆者有諸多不解,試問之:
其一,這批天價酒到底是買來喝的,還是用來賣的?據報道,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員工說:“我完全不相信這批酒是賣了。如果真是賣了,為什麼連公司員工都買不到自己公司銷售的酒?”
可資佐證的是,一些員工表示沒見過加油站便利店售賣這些高檔酒。
其二,這批天價酒是不是供總經理魯廣余用的?網帖的內容顯示,這批酒被魯廣余私人佔有、支配。如果不是魯廣余,誰有權力購買高達數百萬的高檔酒,這些酒到哪去了?
其三,這批天價酒是不是用於接待?知情人士稱,2009年從貴州調來的廣東分公司總經理魯廣余把茅臺作為公司接待用酒的主打產品,此說法是否屬實?
其四,如果用於接待,都接待的是誰?公款吃喝,備受詬病,中央三令五申,嚴加禁止,並曾明文規定公務接待只能“四菜一湯”。
其五,這數百萬天價酒款是如何通過審批的?近年來,中央嚴控國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進行了一系列的制度約束,並致力於管住國企的錢袋子,試問,這批高檔酒以何名義申請、又如何過關和報賬的?
其六,一旦查實,該如何處理?中石化廣東分公司給新華社記者的聲明中稱:“調查結果出來後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如果存在違紀行為將依法嚴懲。”請問如何嚴懲,可信度幾何?最關鍵的是,自己調查自己,能調查出什麼結果?
自證清白這一說法,廣為人知,事實上,清白很難自證,原因很簡單,自己調查自己,不可能事無巨細、和盤托出。任何人都不能擔當自己的法官。
筆者建議,紀檢部門儘快介入,不能僅把這起事情當做一起簡單的公款吃喝、公務接待等職務消費,因為這些高檔酒去向不明,如果確實存在相關負責人據為己有、自己享受的情況,就應該嚴肅問責。(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