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州務工的小夥彭承軍最近覺得很憋屈,他稱自己看見一老太騎車摔倒在地後,出於好意,他上前將老人扶起後離開,沒承想,老人的家人通過警方找到了他,並說他撞人逃逸。為此,老太還發毒誓,稱自己絕對沒有說謊(4月27日《揚子晚報》)。
這位受傷的老太叫梁端年,今年63歲了。其實這位梁老太並沒有證據證明自己摔倒是彭承軍所撞,而是一種臆想:“雖然我沒看見是誰撞的,但整條街上就我們兩人騎車,不是他撞的還會是誰撞的?”臆想不能成為證據,發毒誓同樣也成不了證據,因為法律只相信事實。沒有證據,希望梁老太請自重,不要胡言亂語,更不要昧著良心去冤枉好人。別忘了“頭頂三尺有神靈”。從警方的態度中,我們感到了些許安慰:警方表示由於缺乏證據,事故最終很可能無法認定。彭承軍同常州當地的電視媒體一同尋找現場目擊者作證時,一位阿姨說:“老太當時想拐彎的,但是沒拐過去,一下摔倒了,哭喊起來”。證明了彭承軍是無辜的,卻被老太的女婿給“嚇跑”了。我們期待警方能給一個公正的結論。這件很容易讓人想起南京鼓樓區法院在審理南京彭宇撞人一案的法官推理:“從常理上分析,彭宇與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如被告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僅僅好心相扶”。法官的言外之意非常明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把老人送進醫院?”結果彭宇為此付出4.5萬多元的代價。
由於南京彭宇案等出現,動搖了社會和公眾的道德理念,顛覆人們對美的嚮往和追求。經過多年來的自我療傷,已基本恢復到以前的狀態,見危扶、見難幫的心態可以說是蠢蠢欲動,只要需要就會主動伸出援助之手。目前,人們主動做好的心理還非常脆弱,可以說經不起任何的風吹草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好心,再也傷不起。否則,你敢不扶,我也敢不扶,他也不敢扶,大家都當“看客”,這是何等的悲哀。說不定受傷害的就有我們自己,人人都有爸爸媽媽、爺爺奶奶,萬一這倒地的是自己的爸爸媽媽或爺爺奶奶,因無人扶而失去搶救時間的時候,那將是怎麼的一種痛心疾首呢,那將是怎麼的一種悲哀?何況,尊老愛幼,救死扶傷,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既然社會一直在鼓勵市民做好事,那麼,就沒有理由讓一個做好事的人在無償付出之後,還要蒙受精神上的煎熬。全社會特別是黨和政府不能讓做好事者吃虧,更不能讓其流淚。一方面,要建立臺帳,對好人好事進行廣泛宣傳,並及時解決做好者遇到的困難,營造做好事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要在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的同時,要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從一定程度鼓勵人們做好事,避免南京彭宇案再現。(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