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鹽城市慈善總會辦公室出現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他就是行善成“癡”的84歲老人張忠泉。這一次,老人用顫巍巍的雙手,向慈總工作人員遞上5張存款憑證和一張收條,共計9.75萬元,他表示要將這些錢再度捐出去。但在了解老人的相關情況後,工作人員婉拒了這筆捐款,而老人經過考慮,也接受了對方的好意,決定先安度晚年,身後再“裸捐”。(5月10日《揚子晚報》)
慈善事業講究的就是積少成多、聚沙成塔,善款當然是越多越好,但這並不表示什麼樣的善款都能要,什麼人的善款都能收。所以當這位每天生活費只有2元錢,生病了也不捨得住院治療的84歲老人表示將捐出近10萬元鉅款時,當地慈善機構給予了婉拒。
對於這樣的婉拒,筆者是持贊同意見的,慈善說到底是為了幫助別人,讓別人的生活過得更好,可是如果我們為了幫助別人而讓行善之人的生活陷入困境,那顯然也違背了慈善的本意,和慈善事業的宗旨背道而馳。站在那些得到慈善事業惠及者的角度,恐怕也於心不忍。
儘管我們婉拒了老人的善款,但是老人身上所體現出的慈善精神,卻值得我們所有人好好學習。他一生勤儉節約,對待自己甚至可以稱得上是苛刻,但是在行善的時候,卻格外大方;他淡泊名利,低調行善,捐款之後連慈善機構開具的捐贈證書都不要。
客觀而言,在當前這樣一個光怪陸離的社會,慈善事業也可以稱得上是一個“江湖”,很多時候看上去熱鬧非凡、鑼鼓喧天的慈善表演,背後往往隱藏著除了慈善之外更多的東西。我們承認一些人對慈善事業所做出的貢獻,但我們也不能否認他們不妥當的行為給慈善事業帶來的傷害。而江蘇鹽城市張忠泉老人的慈善行為,卻足以贏得全社會的尊重,他的慈善,不摻雜任何一點雜質,沒有任何個人目的,是真正的慈善。所以說,我們可以從實際出發,婉拒他的善款,但卻沒有任何理由拒絕他的慈善精神。(苑廣闊)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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