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清收費亂象,花都收費站不宜納入年票制

時間:2011-05-31 11:06   來源:紅網

  5月29日下午4時,包括四角圍、龍口、橫沙、炭步大橋、楊荷在內的5個經營性收費站同時暫停收費,並將於明年1月1日花都納入大年票制時正式取消。然而,對於收費站的經營情況,廣州花都區卻仍未給予公佈,只稱具體路費收入和用途要等年內審計完成後才能公佈,超10億元的路費收入仍然去向不明(5月30日《新快報》)。

  此前,花都區這幾個收費站收費50年,因超過國家規定最長時限30年而屢被央視和本地媒體曝光和質疑。如今花都區收費站暫停收費,可謂順應民意、“從善如流”,是有關部門糾正錯誤走出的重要一步。

  然而問題在於,隨著媒體調查的深入挖掘,花都區收費站的種種“黑幕”一點一點地被揭開,其收費、監管乃至其中可能涉及的腐敗等等狀況之混亂之惡劣,令人觸目驚心,何況種種跡象又表明媒體的調查或只是冰山一角。因此,竊以為目前的暫停收費只是對此前收費亂象的一次“拔亂反正”,也只是“還路於民”一步罷了。對於其間涉及的種種問題尤須予以深入徹查。在未對花都收費站的種種“黑幕”徹查清楚之前,不能輕言將其納入大年票制而繼續收費。否則,不但將使問題因焦點視線的模糊、矛盾的轉化而不了了之,而且還將令廣大車主再一次面臨收費的劫難。

  僅據媒體目前調查所披露的情況,花都收費站收費的混亂、違規甚至非法收費等等問題,問題之多匪夷所思,程度之嚴重令人瞠目,非立案徹查不可。譬如說違規改變公路性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延長收費年限,其背後究竟隱藏著怎麼樣的與民爭利的“利益鏈條”?當地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在其中起到怎樣的“關鍵性”作用?而收費經營主體新東華公司自2005年起7年未年審,按國家規定早該被吊銷營業執照,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但該公司經營的道路卻收費至今。事實上該公司已涉嫌違法經營和非法收費。對此人們不禁要問,為何沒取消其經營資格?相關職部門難道不該公開予以交代麼?

  尤須予以徹查的是,在花都收費站長達十幾年的收費亂象當中,可能涉及的經濟犯罪和吏治腐敗、權錢交易等問題。比如在轉換公路性質,特別是在道路經營主體──新東華公司頻繁、異常的股權變更過程中,當中可能涉嫌虛構“外資”等造假情況,其尤令人質疑的是該公司的外方股東竟有多人是花都區公務員,甚至有兩位是前任副市長曾其輯和何偉(2000年5月改為花都區)。而曹、何兩位前副市長分別在2003、2001年因受賄入獄,他們均有低價出賣國有資產的犯罪行為。在這異常的股權變更、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等瞞天過海的經濟活動中,是否存在涉嫌經濟犯罪和違法之舉?必須予以徹查。

  而十幾年來超過十億元的路費收入至今沒有公佈,其資金流向迄今成謎。尤其吊詭的是,政府曾通報稱,按規定60%用於償還銀行貸款,40%用於償還其他銀行的貸款本息及經營管理費用、道路維修等等。但據新東華公司會計報表,公司收入絕大部分被4家股東公司瓜分。通過連續數年的利潤分配可以看出,其資金大部分是企業利潤分成,並不見大額款項用於償還銀行貸款支出(5月30日《南方都市報》)。如此種種跡象,都隱約預示背後存在的利益鏈條和“黑幕”深重。事實真相究竟如何,亟待審計等職能機構乃至司法機關的介入徹查。

  因此鋻於花都收費站的收費亂象重重,其背後或隱藏的內幕尚待揭露,尤其是其收入去向成謎,其還貸情況也迄今尚不明晰。在此狀況下不宜輕言將花都收費站納入年票制而繼續收費。廣東省交通廳一位副廳長表示,如果審計結果和財務賬目顯示沒有債務餘額,5個收費站或將不會納入年票制,而是直接全部撤銷。誠哉,斯言!(默客)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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