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專項治理斷不掉“醫療回扣”的根
時間:2011-06-16 10:04 來源:齊魯晚報
這種無關痛癢的專項整治,不僅沒能遏制住醫療回扣愈演愈烈的趨勢,而且還模糊了罪與非罪的邊界,人為製造出“醫療回扣到底算不算商業賄賂”這樣的無謂爭議。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專項整治倒更像是醫療回扣氾濫的催化劑———反正整來整去總也出不了什麼事,不收白不收。
前段時間,“溫州百名醫生吃藥廠回扣”一事曾鬧得沸沸颺颺。事情出來後,曾有人撰文為醫生們辯解,認為輿論對他們應該“寬容”一點。作者說,畢竟,吃回扣是社會大風氣使然,醫生們只是不能免俗而已。很自然,這篇文章引發了人們的口誅筆伐,現在看來,不光是輿論,連浙江省衛生廳也沒有“寬容醫生吃回扣”的意思。
6月15日的《南方日報》報道說,浙江省衛生廳6月14日表示,對“溫州百名醫生吃藥廠回扣”一事高度重視,已在第一時間督促醫院嚴肅查處。浙江省衛生廳同時指出:浙江省已經專門啟動了“醫藥回扣專項治理年活動”,半年來醫務人員已主動上繳回扣款、禮卡、禮券、禮品等1800余萬元。
專項治理、成績斐然,這樣的場景我們並不陌生。醫療系統有大大小小的專項整治,治理小金庫也有專項活動,治庸有專項活動……在東莞厚街,甚至打擊黑惡勢力團夥,也有專項治理年以及附屬的“每家派出所必須至少打掉一個團夥”的指標。
不知道浙江省衛生廳開展的“醫藥回扣專項治理年活動”有沒有醫生上繳紅包的指標,但確保治理成績的方法顯然是很多的。比如浙江省衛生廳介紹:半年來,浙江全省衛生系統已有200多家單位建立了廉政賬號;1200多家醫療單位實施了廉潔從醫承諾制;17萬餘名醫務人員簽訂了廉潔從醫承諾書……治理的壓力之下,廉潔從醫的口號聲中,1800多萬元的戰利品應聲而出,真是立竿見影、雷厲風行。原來治理讓人頭疼的醫療回扣問題,竟是如此簡單。
治理醫療回扣,最讓人頭疼的問題顯然是“醫療回扣到底算不算商業賄賂”。關於這一點,我覺得其實根本就不應該有爭議———既然商業賄賂的受賄主體包括“非國家工作人員”,那麼,醫務人員收受醫療回扣當然可以納入商業賄賂範疇。那種將收受醫療回扣降格到“作風問題”的故意曲解,正是大小專項整治不斷的根源。在這些整治中,無一例外都允許醫院自查自糾,甚至醫務人員在規定日期之內上繳紅包可以既往不咎。所有的整治都是基於醫務人員的道德自覺,所有的懲處都是“罰酒三杯”。這樣的專項整治搞多了,大家也就不把它當回事了———都知道是走過場,無非是上下配合搗鼓點成績出來給輿論看看而已。這種無關痛癢的專項整治,不僅沒能遏制住醫療回扣愈演愈烈的趨勢,而且還模糊了罪與非罪的邊界,人為製造出“醫療回扣到底算不算商業賄賂”這樣的無謂爭議。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專項整治倒更像是醫療回扣氾濫的催化劑———反正整來整去總也出不了什麼事,不收白不收。
要斷醫療回扣的根,再多的專項整治和廉潔從醫口號都不管用,真正管用的,是嚴格依照商業賄賂的條款來給收受回扣者定性。這樣的案例並非沒有,比如浙江省檢察院2006年公佈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例中,就有多名醫務人員因為收受醫療回扣被判刑,其中包括瑞安市人民醫院院長助理蔡鋒泉、藥劑科主任鐘成城,寧波市第一醫院院長陳偉君等人。由此可以看出,將醫療回扣納入商業賄賂範疇,不僅在法理上順理成章,在司法實踐中也早有先例。將醫療回扣按“商業賄賂”還是“作風問題”來對待,完全是一個有沒有足夠懲處決心的問題。很多時候,非不能也,是不為也。
“溫州百名醫生吃藥廠回扣”一事,其規模之大,已足以說明醫療回扣的氾濫程度。查處固然重要,但如果將“罪”查成“非罪”,那麼,這樣的查處已經是變相保護了。從浙江省衛生廳“督促醫院嚴查”來看,罰酒三杯式的處理結果似乎已在向我們招手,而原本清晰的商業賄賂,也依然會被專項整治的所謂成績掩蓋,成為可有可無的法律擺件。這是醫療回扣氾濫不止的根源,也是醫療行業乃至法律的悲哀。(趙勇)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