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自6月20日起展開路橋收費專項清理行動,但行動開始後,之前遭新華社曝光的四家違規收費站卻巋然不動,這讓清理行動難堪不已。
正當人們對這四家收費站口誅筆伐並期望五部委殺雞儆猴之際,在南京,卻有一位普通市民用另一種方式與違規收費站抗爭著。這位普通市民叫黃乃海,他選擇的抗爭方式是,通過打官司督促物價部門查處收費站的違規收費。
6月22日的《現代快報》報道說,目前黃乃海已經就南京機場高速違規收費一事對江蘇省物價局提起了訴訟,黃乃海的心願是:通過起訴要求物價局依法查處機場高速的違規收費,降低機場高速收費標準。目前南京市中院已經收下了黃乃海的訴狀,但是否立案還是個未知數。
南京機場高速違規收費一事,經媒體的連續報道已經廣為人知,但蹊蹺的是,機場高速堂而皇之違規收費,至今卻不見職能部門對其展開查處。黃乃海,一個普普通通的南京市民,在此時此刻將負有管理責任的物價局告上法庭,即便最終法院不予立案,其意義也不可小覷。
你不得不佩服黃乃海對法律的執著,事實上,這已經是他就機場高速違規收費問題第二次打官司了。此前一次是在2009年,當時黃乃海的訴訟請求是“希望變更南京機場高速的收費標準,使之降低到合理範疇內”,但法院認為這個訴訟請求沒有具體行政行為,不屬於立案範疇,所以駁回了黃乃海的請求。這一次,有了失敗教訓的黃乃海明確了訴訟對象和訴訟請求,前者為江蘇省物價局,後者為“降低南京機場高速收費標準為單趟收費11.6元/次”。
從訴訟對象的明確和訴訟請求的變更,分明可以看到一個普通公民法律素養的大幅提高。不錯,對違規收費的口誅筆伐是需要的,但像黃乃海這樣“固執”地通過法律來解決問題,則顯得更加珍貴。畢竟,輿論熱潮逼出來的專項清理等行政行為,遠遠不如黃乃海訴訟請求中所提的依法查處來得可靠———專項清理等行政行為往往是一陣風,過了就過了,問題不會得到根本解決。唯有法律上的剛性約束,才能給我們一個清晰的預期。
[責任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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