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讓假窮人搶了保障房的“奶酪”

時間:2011-07-06 14:30   來源:大連日報
  日前,審計署的一份審計報告指出,從已審計的8個省區16個城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情況看,這些地區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8.11萬套,出租2.97萬套,但卻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還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這讓公眾輿論很受傷。

  一段時間來,騙租騙購保障房的醜聞不斷,審計署的報告不過是再次揭開了冰山一角:從開高檔汽車住經濟適用房到“六連號”事件,再到浙江蒼南縣按照“權力優先”分配保障房……

  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線”, 既是平抑房價、紓解社會問題的利器,又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政治問題,它比保障房建設的融資、用地等問題更重要。即使我們不愁建保障房的錢了,可以實現開建1000萬套保障房目標,如果不能公平分配,建設保障房的預期效果將大打折扣,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還是老大難。更嚴重的是,保障房是政府提供的一種公共產品,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假窮人,是公共資源的浪費,損害政府的公信力,讓黨和政府的政策性關愛被異化,讓制度設計的善意被假窮人所褻瀆,令廣大中低收入的百姓寒心,對社會的公平正義將造成重大傷害。如果說保障房建設的成功,有賴於資金、土地的支援,那麼,對保障房挑戰最大也最可能引發社會不滿的,是其分配能否做到公平公正。

  公平分配保障房就真那麼難嗎?

  應當說,在保障房分配方面,我們不缺嚴格的政策規定和操作要求。制度層面相對比較完善,實際操作層面,也具備了公平分配的條件。既然如此,何以頻頻發生騙租騙購保障房的醜聞?根本原因是,缺少法律層面的制約和懲罰措施,違規成本太低。假窮人東窗事發,至多罰款、退房了事,因而,不騙白不騙,被識破了也不傷筋動骨。監管部門及其人員失職,甚至權力尋租,也不會被嚴格追究受到制裁。於是,所謂的公示、審批等制度形同虛設……如果依法加大保障房分配不公所發生的違規成本,假窮人騙租騙購保障房就得掂量掂量,監管部門及其人員也不敢掉以輕心,更不敢權力尋租搞腐敗。很清楚,我們亟需建立騙租騙購保障房的責任追究、處罰的制度,加重騙租騙購保障房的成本付出,讓假窮人騙租騙購保障房付出慘重代價,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再也不敢騙;讓監管失職者承擔起相應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起到威懾與遏製作用。(于文軍)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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