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重新喚起。一位曾在國家發改委任職的學者表示:目前部委公務員中,科級以下的年輕公務員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難,根本承受不起買房的壓力。如果不給這部分年輕人提供住房保障,他們會覺得沒有希望(7月11日《財經週刊》)。
惠民政策,為什麼屢屢總難免被掌握著資源分配的權力所劫持,好處總是掌權者先享受?房價高企,許多人買不起房供不起房,深陷土地財政利益中的地方不願看到房價降,不願建保障房,於是中央給地方在保障房建設上下了硬任務——可是,公眾還沒看到保障房的影子,低收入者還沒有感受到保障房的溫暖,這一福利有可能被一些特權群體先享受了,低收入者的保障房有可能變成公務員的福利房,“保障房建設”可能成為一些部門“重啟福利房”的機會。
為老百姓建保障房,一些部門推諉卸責毫無動力,找各種理由舉各種困難,又是資金問題又是土地問題。可如果是為本部門建福利房,佔用經適房的土地為公務員們自己建房,就什麼困難都沒有了,一路綠燈。有利就爭,無利就推,“部門利益化”的這種強烈的傾向,在保障房和福利房的差別中表現得淋漓盡致。
報道說是“重啟福利房”,其實,有些部門的“福利分房”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有的能在寸土寸金的城市搞到地,然後單位自建房,以極其低的價格“賣”給員工,其實就是分房;有的能搞到錢,團購商品房然後分給員工;還有的則更過分,將本屬於低收入者的經濟適用房分給員工,或佔用經適房的土地給官員蓋豪宅,媒體曝光過不少了——所謂住房改革,沒有改到他們的住房福利去。
再來看看他們“重啟福利房”的理由:科級以下的年輕公務員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難,根本承受不起買房的壓力。如果不給這部分年輕人提供住房保障,他們會覺得沒有希望——這說的也是現實,可是,這種現實難道不是普遍的現實,不是每一個剛畢業、剛走上工作崗位的年輕人所面臨的問題嗎?每一次官員福利分房的醜聞曝光時,我們都會聽到類似狡辯:公務員也是窮人,也是低收入群體,他們也應納入社會保障中。可是,高房價是每個人承受的壓力和面對的問題,保障應該是普惠性的,為什麼每一次這樣的福利保障,都首先落到了公務員頭上,而其他群體只能無限期地往後排?年輕公務員承受不起買房的壓力,會覺得沒有希望,難道其他年輕人,做媒體的,做財務的,做企業的,他們就能承受得起這種壓力,就會覺得前途光明?
且不苛求以公共服務為己任的公務員要“後天下之樂而樂”了,起碼應該平等地解決住房問題吧。年輕的公務員能通過“重啟福利房”解決住房問題了,其他年輕人呢?難道只能讓他們去爭搶公務員的位置才能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