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期待的《廣州市關於改善中心城區交通狀況的工作措施》近日出臺實施,相比今年1月公佈的《徵求意見稿》,雖然依舊是分8個板塊30條措施,但徵求意見稿中原有的最大亮點“限制公務車”被刪除了,只剩下“嚴管”一句話。(《新快報》8月2日)
今年1月出臺的徵求意見稿將備受公眾關注的“限制公務車”納入其中,規定“到2015年,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不再新增公務用車指標”。然而,在徵求意見半年後這句話卻被刪除,只剩下“機關單位公務用車配置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積極採取措施,嚴格規範公務車使用管理”一句。“限公車”基本已改為“管公車”,這一點也是市民認為最不給力的變化。
應該說,原來的徵求意見稿中關於“限制公務車”的規定是文件最大的亮點,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這不僅抓住了城市治堵的關鍵,而且體現了官員勇於拿自己的公車特權開刀的勇氣,其重大意義也早已突破了治堵問題,在壓縮“三公”支出,打造廉潔、廉價政府,體現政府捨棄既得利益方面,都具有現實意義。
但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徵求意見的結果是,恰恰把最受老百姓歡迎的措施、文件的最大亮點刪除了。這樣的結果太奇怪了,太邪門了。難道當初制定這條措施是官員們迫於壓力,一時衝動,才倉促決定的?現在經過半年的思考,還是覺得既得利益不能放棄,於是不惜出爾反爾,刪除了當初幾年不買車的規定,為繼續買車掃除制度的障礙?
對於刪除“限制公務車”的條款,廣州市政府需要向全體市民解釋。這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如實說明刪除“限制公務車”條款的原因。我們認為,治堵先拿公車開刀,這已經是全國許多地方官方和民間的共識。一方面是公務車數量太多了。正如廣東黃華華省長所說,“現在公務車太多,太濫了。過去副省長以上才有專車,現在股長的屁股都冒煙,有的退休後車還是繼續使用。”另一方面則是,限制公車是解決道路擁堵的關鍵。學者孫立平研究發現,由於公車出行成本不用個人負擔,其使用率遠遠高於私家車,經測算,北京佔26.7%的公車卻動態地佔有道路資源80%,給道路交通造成了巨大壓力;而且,限制公車有利於減輕納稅人的負擔,公車消費已經成為“三公”消費的重頭。在這樣的情況下,廣州市限制公務車的打算居然取消了,這是什麼道理?
二是,從程式上解釋這次徵求意見的處置情況。這次徵求意見,究竟有怎樣的制度設計,如何把公眾的意見集中起來,又如何討論落實公眾的意見?同時告訴我們,公眾究竟提出了哪些意見,政府在新的文件中又是如何體現的?徵求意見之後反而刪除了“限制公務車”的規定,難道大多數市民都強烈要求增加公務車?如果徵求意見沒有規範的程式,或者根本不理睬公眾的意見,“說不說由你,聽不聽在我”,或者對民意選擇性採納,只落實那些符合官員意願的;這樣的徵求意見也就成了表面文章,甚至是對民意的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