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縣一居民到派出所為孩子辦戶口,與戶政人員發生爭執,辦事女警竟然發怒謾罵,將材料砸向這位居民。兩天來,這條“女民警發飆打人”視頻在網上傳開,輿論譁然。19日,修水縣公安局作出決定,將因服務態度欠佳引起網上熱炒的戶政員蔣某辭退,並稱,蔣某為聘用人員,非在編警察。
又是“聘用人員、非在編”,說白了就是“臨時工”,看來“臨時工”也成了“高危崗位”。這些年,“臨時工”惹事實在不少。雲南民族大學“卡誘”女生陪酒的當事男子是後勤“臨時工”,放言“收費1萬不是大事”的湖南省教育廳新聞中心主任也是“臨時工”,再往前回憶一下,掌摑菜農的城管是“臨時工”,撞人逃逸的警察是“臨時工”,就連“中華脊梁獎”這樣的大項目居然也是“臨時工”挺起來的。哪有危險,哪就有“臨時工”,“臨時工”成了“壁虎的尾巴”,遇襲就自斷保命,人們似乎總結出一條“真經”———出事的總是“臨時工”。
實際上,仔細看看網上這段視頻,在“死那麼多人怎麼不死你們這些人”的吵鬧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是當事人背後那塊“為人民服務”的大牌子,誰會在意這名戶政人員到底是“在編的”還是“臨時工”?然而偏偏有人強調這一點,一個帶有極強用工偏見而又未必合法的“臨時工”,為什麼屢屢竄到輿論的前沿?
相關部門的意圖不難揣摩:“臨時工”不是本單位的正式人員,沒有接受正規的培訓,素質上比較低,業務上不熟練,作風上不穩健,原則上沒把握,出了事,情有可原,跟單位撇得“一清二楚”。這似乎成了固定套路,有網友甚至總結出了“臨時工體”———不是……而是“臨時工”……並非……
關鍵的問題是,用“臨時工”當託辭真就這麼好使嗎?
在過去,“臨時工”是對無固定崗位員工的稱呼,如今在一些政府和公共服務部門,為解決員額不足的問題,也大量使用“聘用、非在編”人員。按照正常思維,“臨時工”幹活比正式人員更賣力,做事更小心,“臨時工”渴望得到領導的賞識,希望得到群眾的支援,等待自己“轉正”的機會,誰會拿自己的飯碗開玩笑呢?再說,即使沒有轉正的希望,這些聘用的“臨時工”,未必比那些“正式人員”素質差,相反,相對的弱勢讓人更謙虛、更低調,隨便惹事,似乎不合常規。
退一步講,假若惹事的真是單位的“臨時工”,這個部門能免責嗎?讓老百姓來辨認員工身份,規避“惡劣員工”,這本身就是一種管理的失職。而對公共服務部門來說,聘用“臨時工”更要慎重,管理應更嚴格,要求應更細緻,任由“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發生在“臨時工”身上,更是一種管理的失范。
所以,一齣事就強調是“臨時工”,不好使了,屢屢拿“臨時工”做替罪羊,只能讓人更生疑惑。取消“臨時工”這個工種也許是一種奢望,但不再動輒拿“臨時工”說事,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