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曝出最牛紀委書記醫院施暴事件。10月2日,有患者及其家屬到桐城市人民醫院去看病,因與工作人員有點小摩擦,便大打出手,將醫院的急診科醫生楊輝打傷。楊輝身上多處嚴重受傷,左肩胛骨骨折,左肩鎖骨脫位。其中一名打人者聲稱:“我是紀委書記,我怕誰?打不死你!”事件經網上曝光後,有網友人肉搜索後稱,打人者是桐城市范崗鎮紀委書記李成富。(新華網10月07日消息)
的確,看到這樣狂妄的人總是氣不打一處來:你說,人與人之間不能好好的交流嗎,幹嘛非要動手動腳?別忘了,你可是一個堂堂的縣紀委書記。旁邊的那個哥們倒是提醒了他一句:你再動手,我就拍下來傳到網上去!這下才肯收手,看來,打人者的底氣也不是很足嘛!竟被一個旁觀者給嚇著了。
想想也對,如果這件事真的被傳到了網上,豈不和以前很多的“同事”一樣,落個不好的下場?但,他怕的絕對不是那一個說拍視頻的人,而是和他一樣的千千萬萬雙眼睛。通俗的說,就是輿論的力量!不過,紙是包不住火的,既然你不顧自己的形象和身份,那就只好自作自受吧!
我所關心的還有另外一個看似不重要的事情:紀委書記為什麼要大打出手?莫不是醫院做了什麼讓病人家屬不滿意的事情,否則,在自己的親屬住院的情況下,自己能有心情在這打架嗎?除非是存心來找事的。當然,可能真的是小摩擦。但如果這件事情放在了一個普通的人身上,別說是打人了,恐怕連大聲吆喝的膽量都沒有:別忘了,這是醫院,一個足以讓很多人痛心的地方。
當然,說這話也絕不是在為打人者辯護,更不是針對被打者,因為後者也是過來勸解而被打的。在此,只想問一句:如果不是紀委書記,如果醫院的服務態度不好了,作為一個普通人能做什麼呢?或者,我們可以再設想一下:如果這是一個普通人因為醫療糾紛而和醫院發生衝突,甚至打了起來,我們會不約而同的去挺“打人者”,因為,在那種情況下,醫院是欺淩弱小者的代表。
上面究竟發生了什麼摩擦,相信不會過太長時間就能知道的。如果醫院完全沒有責任,打人者是吃飽了撐的,自然要對後者嚴懲不貸;而一旦醫院有哪怕很小的責任,也不能放過,因為下次與其發生矛盾的,未必就是敢吭聲或者動手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