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總工會擬定的《重慶市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正在徵求意見。其中規定,企業利潤上漲,職工的工資也要隨之增加,併為工資集體協商如何操作,定下了規矩。(10月12日《重慶晨報》)
在全國性工資條例法規三年難產的情形下,在我國大多數普通勞動者的工資增幅遠遠落後於物價上漲的民生實境下,重慶市大膽試水地方性法規,高調擬制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的確讓人眼前一亮。
但縱觀該工資集體協商的具體路徑與辦法,仍難以看到具有可操作性的強力約束措施。關於工資集體協商制,全國總工會也多次下文要求各地工會要全面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甚至還出資培訓過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的專職工會幹部。
富士康跳樓事件發生後,全總便跟進強調過各級工會要儘快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當時全總還特別強調,企業要大幅提高一線職工的工資。但這種靠文本闡述的“強調”,雖然一度讓聽的人備感欣喜,但終究抵不過來自社會方方面面的多重阻力。工資集體協商制,更像是虛幻的奪目光環,普通職工難以企及。
緣何全總工會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也收效甚微呢?根源還是在於,這些專職工會幹部無法左右老闆的“錢途”和命運。所以重慶這次跟進力推工資集體協商制,雖然也順應時代所需,但由於各級基層工會的獨立性嚴重不夠,這樣的地方性法規仍將落入一種“政策空想、執行幻覺”中。
當前,不僅企業工會地位寒微,就是縣級及以上工會組織的工會主席,也往往不過是“一把手”叫去陪同“關心一線職工秀”的道具。這是因為我國地方各級總工會組織本身有官級,這種與改革步伐不同步的工會領導“委任制”,已阻礙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向縱深推進。強調工會獨立性與去官味,已是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制不可繞行的兩大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