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海一樓盤大幅降價30%,相比前期房源直降60余萬元的決定,激起了老業主的強烈不滿,甚至在現場有警察維護秩序的情況下,該樓盤的售樓處依然被數百名業主打砸一空。
如此“許漲不許跌”的一幕,不獨出現在此刻的上海,從2008年樓市泡沫達到頂峰開始,類似的非理性景象,每年都會在一線城市上演。
在中國自由開放多年的房地產市場,房屋的價格早已由其供求關係博弈,購買房產的後果,也由房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業合同決定。面對市場行情的起起落落,對其進行投資的購房者,應當尊重合同契約對於價格和價值的約定,相應承受房價漲跌起伏的風險,這就是當前輿論反覆提及的“契約精神”。
但在畸高房價早已成為社會不可承受之重的當下,我們應該反思,是什麼讓為圓住房夢而不堪重負的購房者,反而一次次在房價出現下降拐點的當口,變身為“契約精神”的踐踏者?
在譴責上海購房者不顧合同約定怒砸售樓處的同時,我們還應該看到,該樓盤的開發商此前故意採取“饑餓行銷”,對同一項目多次開盤,逐步推高價格,造成一種“買漲不買跌”的假像,擾亂購房者的判斷使其在盲目與驚懼中吞下畸高房價的苦果。等到嚴厲的樓市調控到來,被打回原形的開發商主動降價消除泡沫時,之前被非理性市場蠱惑的購房者,自然又不甘心給地產商的貪婪與欺詐埋單。
因此,在股票、期貨、房產等幾大投資渠道中,獨在樓市中出現“許漲不許跌”,其根本原因還在於房地產業自身。這個看似充分競爭完全由供需決定的市場,其實充斥著欺騙、盲目和恐慌。房地產開發商“圈地”、“捂盤”、“炒作”等顯失公平的伎倆,早已破壞了整個行業的自律與公正。
眼下,已經歷時一年半的房地產調控政策,正進入最關鍵的深度博弈期,可以預見,當更多的地產商降價求生時,業主為降價維權的景象,也會相應出現。
對此,我們一方面希望高價購房的業主,能夠調整心態合理對待行情波動;另一方面更希望各級主管部門能夠堅定調控的決心,儘快讓房價回歸合理水準,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更多的購房者重蹈畸高房價之禍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