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個人資訊登記到身份證上後,保密的工作也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新法賦予公安機關更多的工作便利,如何做到依法維護社會治安和公民的權利,還有很多現實問題有待相關部門認真對待和破解
身份證將登記指紋資訊;國家機關等單位工作人員洩露公民個人資訊將追究刑責;警察查驗身份證的範圍有所擴大;一代證2013年全部作廢——這些都是剛剛獲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的修改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內容。從明年元旦起,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將開始實施。
一系列新規中,指紋資訊的登記最受關注。這一改變,從小處著眼,是每個人都將涉及換證的問題;從大處來看,這是我國身份證首次運用人體生物特徵資訊,不僅便利了打擊違法犯罪,更為個人資訊保護增加了新的課題。
正如公安部相關人士所表示的,此舉可以有效防範冒用他人身份證件以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更好地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有助於國家機關以及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社會部門更加快速準確地甄別持證人的身份,為公民參加社會經濟活動提供更好的服務。這不論對於維護社會穩定,還是保護公民權益,都是好事。
同時,從現實來看,新法的有效實施還需要公安機關作出更多的努力。比如網上早就有人公然買賣指紋膜,如果不對這樣的行為作出禁止,即便登記了指紋,對戴上指紋膜的違法犯罪人來說,又算什麼障礙?
另一個安全問題是,身份證丟失無法作廢的困境一直沒有解決,這使得一些丟失的身份證可能被不法之徒利用,輕則辦信用卡透支,重則利用其殺人越貨,給身份證主人帶來諸多煩惱甚至傷害。極端的例子如2010年少女林貝欣在廣州打工期間,因丟失的身份證被搶劫團夥冒用而被警方錯當通緝犯羈押了12天。而如果身份證登記了指紋資訊後,依然不能化解這一現實中的老問題,必然會影響法律的實施效果,也會影響那些丟失證件公民的正常生活和正當權益。
身份證管理中最大的安全問題即個人資訊保護問題。新修改的身份證法加大了對個人資訊保護的力度,明確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洩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資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要給予行政處罰等。
再好的法律也要“落地”才有效。記得2009年初刑法修正案(七)規定了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然而兩年多過去了,出售個人資訊的“商戶”在網上隨處可見;剛買了車子,保險推銷電話馬上打來;剛買完房子,仲介就來問是否賣房……買賣個人資訊已經成為不少人的生財工具,但他們卻鮮有被查辦的,公眾面臨的依然是不時接聽騷擾電話,垃圾短信沒完沒了。
這樣的嚴峻現實讓人難免心生疑惑:我們越來越多的個人資訊登記到身份證上後,保密的工作也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難。新法賦予公安機關更多的工作便利,如何做到依法維護社會治安和公民的權利,還有很多現實問題有待相關部門認真對待和破解。
套用近來不少部門喜用的淘寶體向公安機關提點希望:
親,我們登記指紋,是很信任親的哦,希望親能好好保護我們的個人資訊哦;親,也希望我們在丟了身份證以後,能夠像銀行卡那樣挂失哦,因為我真的不想因為一個小卡片,讓親誤會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