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要接受職業道德培訓了,這是一個積極信號。國家公務員局近日發佈《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大綱》,提出在“十二五”期間,我國全體公務員將進行職業道德輪訓,培訓時間不少於6學時。
人要講道德,職業從業者要講職業道德,則公務員有自己的職業倫理道德就是自然而然的了。職業道德一直是政府在倡導,它通常是針對食品、交通等服務行業的道德要求,而對於公務員職業道德,似乎缺乏自覺。現在要開展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可謂開風氣之先。
培訓點啥?據媒體報道,職業道德培訓包括基礎知識、四大專題以及典型案例三大部分。基礎知識除了公務員的責任、義務和紀律,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等,還包括古代“官德”的內容。雖說職業道德遠非一個知識問題,甚至也不是認知問題,但通過知識灌輸帶動公務員對職業道德的認知,這對於他們踐行公務員職業道德具有基礎性作用。
但對於“培訓”的作用不能盲目樂觀。即使像美國,曾經在相當長時期內,國家公佈了公務員道德倫理方面的準則甚至立法,但公務員還是當做耳邊風。如果我們僅僅是搞一點培訓,讓公務員知道天底下有職業道德,知道有一些原則在,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培訓的價值,在於它向我們提示了一個重大問題,即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現在權力行使不規範,濫用權力比較普遍,亟須公務員職業道德規範。公務員職業道德始於認知,落腳在踐行。前者生產知識,確立原則,後者負責把原則落實于公務員的日常職業行為中,讓公務員踐行職業道德。尤其是踐行,是職業道德建設中的難點,理應成為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著力的重點。
培訓,意味著我們有知識,有原則,現在要做的是把它們告知公務員。乍看起來,中國不缺公務員職業道德的知識、原則與規範,由於歷史悠久,我們似乎擁有豐富的“傳統資源”。但所謂傳統“官德”根本談不上是一種“職業道德”,它與現代的權力現實格格不入。在當代,我們出臺大量文件,公佈了各種“組織紀律”、“規章制度”,它們是公務員職業道德的具體體現。但社會處於持續變革中,人們針對權力的觀念以及權力的現實也在發生深刻變化,對公務員職業道德進行新的總結,上升為一門學問,再反過來加深我們對公務員職業道德的認識,強化其邏輯自足性和說服力,已經迫在眉睫。
道德要求主體自律,公務員職業道德自然要求公務員的道德自律,但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公務員職業道德自律必須以他律為基礎。在很多國家,公務員職業道德一般被稱為“政府倫理”或者“公務員倫理”,就是強調它的規範性。很多國家對公務員職業道德進行了立法,並設立專門的倫理辦公室或倫理委員會。相比之下,我們的“紀律”分散在浩如煙海的文件中,尚未“法典化”;我們也有監察機關負責政務風紀,但習慣了事後查處,而短於事前事中的倫理審查。
當然,凡事不必操之過急,開展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開了一個好頭,接著應該還有好戲。在開展相關培訓的同時,可以把各種“組織紀律”、“規章制度”歸納為一部公務員倫理的“基本法”,公之於眾。監督部門正在探索預防腐敗,對公務員職業行為實施倫理審查,就是一個規範權力、預防腐敗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