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PM2.5“逞兇”才是最關鍵的

時間:2011-12-08 13:40   來源:揚子晚報

  中央氣象臺已於今晨解除大霧黃色預警。受較強冷空氣南下影響,中國持續多日的大霧天氣將自北向南快速消散,中東部地區也將迎來較大“尺度”的降溫。同樣告一段落的還有《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結束。公眾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空氣品質標準。對此,環保部稱將完善標準草案,爭取儘快正式發佈。(12月7日《中國新聞網》)

  將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範圍,有利於保護人體健康,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也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突出問題的需要。環保部徵求意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熱烈響應,折射了改善空氣環境品質的民眾訴求。環保部門從善如流,表示爭取早日發佈公眾翹首以待的新標準,體現了執法為民的民本理念,值得期待。

  然而,PM2.5納入標準並不意味萬事大吉,從此民眾不受微塵污染之害。“兇手”露出真容只是第一步,如何“緝兇”才是最關鍵的。PM2.5的“逞兇”是受氣象條件和污染源排放的雙重影響導致的,減少污染物排放是根本措施。因此,從污染源產生的源頭監管才是真正的殺手锏。有了新的考核標準,環保部門就有了新的“尚方寶劍”,監管能力和執法力度必須進一步提升,使嚴格的環境標準落地生根,這不僅是職責使然,更是對污染隱患持更低容忍態度的責任、使命與良知。

  第一,要採取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淘汰老舊機動車,不斷加大機動車污染的防治力度。第二,必須強化治理污染的督查,控制燃煤污染。各地應根據節能減排的目標,實施各個行業的減排計劃,堅決淘汰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企業。除了對燃煤鍋爐進行清潔能源改造,還需對燃煤設施達標排放進行嚴格的日常檢查;對供煤廠加強煤質抽測,堅決打擊和查處游動煤販、私煤運輸車,遏制餐飲小煤爐非法排污行為。第三,通過對建築施工場地等排污粉塵、揚塵污染經營場所的管理,控制分散式廢氣污染,對渣土運輸車密閉運輸管理和道路遺撒進行常態化監管,提高道路清掃保潔水準,進行機掃和噴霧壓塵作業,控制道路揚塵污染。

  治理與控制大氣污染不是環保一個部門的事,牽涉到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因而,必須建立各司其職、聯手執法的統一監督管理機制,多方發力,方能奏效。更重要的是敞開社會監督的平臺,推動政府將民眾健康放在第一位考量,在發展中嚴把環保關口,查處違法企業,使滋生PM2.5的“元兇”無處藏身。(江蘇 梁江濤)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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