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12月5日,PM2.5標準徵求意見結束,環保部透露,民意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空氣品質標準。此外,公眾要求官方及時公佈空氣品質監測數據。
公眾對PM2.5的集中關注,一方面表現出對環境空氣品質的普遍憂慮,另一方面也表現出對空氣品質享有具象認識的強烈渴求。或許,官方開展PM2.5監測並隨機公佈數據,將空氣品質的隱憂,予以具象的顯性化,誠如有關專家所言,將有相當數量的城市空氣品質不合格,讓政府面臨前所未有的環保壓力,然而正視空氣品質的現狀,遠比掩耳盜鈴要強得多。
更何況,人本就是環境的一部分,環境品質的高低與人類的生產與生活方式密不可分。比如,從工廠的粉塵、燃煤、汽車尾氣、燒樹葉和秸稈,到人們烹飪做飯、抽煙、甚至使用髮膠,都會產生PM2.5。如若一些地方或者城市的某些區域,空氣中PM2.5的含量長期過高,顯然必須對其產生的來源進行嚴格的控制,伴隨的便是相應生產方式以及城市居民個體生活方式的轉變。
所以,環保並不止只是政府的責任,更是政府主導之下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制定與執行PM2.5監測評價體系,把當下城市的空氣品質現狀擺在市民面前,一方面可以讓政府變壓力為動力,對影響空氣品質的污染,加大控制與治理力度;另一方面還可以讓更多的城市居民認識到自身行為對城市空氣品質的影響,轉變生活方式,讓更多的環保節能、綠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並在城市生活中得到普遍的遵從。
PM2.5標準徵求意見,並不只是順應的民意的開始,更應該看作是橇動環保的一根杠桿,要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列出控制方案,制定政府與公眾共同參與的行動計劃,讓我們的生活環境得到持續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