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張無邊無際的網,輕易就把我困在網中央,我越陷越深越迷惘,路越走越遠越漫長”。這是一曲漁民們唱出的悲歌。幾個月以來,來自河北、山東的漁民分別在青島、天津等地起訴康菲公司。但無一被立案。12月13日,107名受害漁民的代表、律師,以及中華環保聯合會,一起來到天津海事法院,再次衝關,並提出4.9億元的索賠要求。
相比以往20萬的最高賠償限額,這4.9億看似獅子大開口,但和英國BP公司在墨西哥漏油事件中前後賠了千億美元相比,這簡直無法相提並論。與以往幾次倉促上陣不同,此次出戰,漁民分別向國家海洋局和農業部提出了資訊公開申請。相關部門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對海洋環境造成了重大污染”,做出了“油污與蓬萊19-3油田指紋對比”的肯定結論。
但是即使如此,和康菲相比,此番對抗依然不是一個重量級。借力中海油,康菲不僅擁有強大的行政壟斷資源,更擁有無可比擬的技術資訊優勢。並且據有關媒體報道,龐大的法律抗辯團隊也早已嚴陣以待。
當然這不是說此次出戰肯定毫無勝算。去年12月30日,中華環保聯合會、貴陽公眾環境教育中心提起的一起環境公益訴訟,狀告貴陽市某造紙廠獲得勝訴。該案開了環境公益訴訟勝訴先河。但是,我們也發現,這個企業本來就是應該被關停的小污染企業。此案並沒有改寫公益訴訟只打蒼蠅不打老虎的潛規則。
此次漁民狀告康菲能走出環境公益訴訟“立(案)不起、訴不出、判不下”的歷史怪圈嗎?雖然新的民訴法草案已經加入了公益訴訟條款,但是表面看難在法院,實質上難在體制。簡單做立法上的改進,恐怕仍舊無法破解難題。在貴陽一案中,我們發現貴州省環保廳相關專家和貴陽市“兩湖一庫”管理局局長都以人民陪審員身份全程參與了審判。原告方獲得了強大的行政和專家支援。另外,該案前期分析檢測費用,由“兩湖一庫”環保基金會先行墊付。這是我國首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中鑒定費用得到基金會資助的案例,這一強大的經濟後盾對原告同樣不可或缺。
也就是說,如果不能從制度層面突破這張層層織就的利益之網,漁民和環保組織只能繼續陷在網中央。以三鹿案索賠為例,個別法院被通知一律不予受理案件,律師被勸告一律不予代理,即使一些消費者維權機構介入,卻被少數官員視為眼中釘、肉中刺。某官員一語道破,“如果真這樣不就亂了嗎?”
“小時候媽媽對我講,大海就是我故鄉……”。這裡是所有人的故鄉。在漁網和利益之網之間,你選擇故鄉還是選擇康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