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創文成功的廣州市迎來史上首個“讓座日”。廣州市文明辦發出倡議,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讓座活動,用實際行動為城市文明加油。
特地設立一個“讓座日”,有無必要?看起來似乎有點多此一舉,但倘若借此推進讓座行為的全民化,進而在市民中形成一種積極讓座的社會風尚,則“讓座日”大有必要。實事求是地說,廣州的讓座行為有口皆碑,無論地鐵上、公交車上,隨時都能看到讓座之舉。但也有些人認為,讓座無關公德,只關公平,我買了票,就有權利就座,而沒必要讓給其他人,特別是沒買票的老人。
真是這樣嗎?敬老扶幼自古就是一種美德,任何人都有老的時候,今天的讓座說不定就是今後自己所享受待遇的寫照。據說在德國有一條法律規定,“老、弱、病、殘、孕”乘坐公交車享有優先權,公交車中1/3左右的座位都是“老弱病殘孕”保留座,乘客如果坐了,看到有“老弱病殘孕”上車,必須趕緊起立還座。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處罰。看起來法律有干涉道德之嫌,但這種理念還是值得我們學習。
文明體現在市民的行為上,在公交車、地鐵上給老人讓座就是文明的一種體現。良好的讓座風氣是後創文時代的文明延續。當然,在倡導讓座之外,多設些“特權座”、“愛心座”,別人讓座了別忘了說聲“謝謝”,這些也是文明的應有之義。(子在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