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社保面前,不該有特權群體

時間:2011-12-26 14:12   來源:羊城晚報

  近日,北京市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發佈。201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級公費醫療人員全部併入職工醫保。這一政策涉及市屬公務員、事業單位、公立醫院、高校教職工22萬人。併入醫保後,他們將和職工一樣,繳納醫保費,持社保卡就醫。

  公務員公費醫療待遇取消,正式併入職工醫療保險,這是看得見的進步。此舉釋放的價值也十分明顯,公務員併入職工醫保後,將按照職工醫保,繳納參保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這個“並軌”有望改善此前公費醫療存在的過度醫療和過度報銷問題,也有利於社會公平。

  在平常老百姓感嘆“看病難、看病貴”的現實語境中,公務員看病不花錢,還不需要繳納參保費,這種特權早就激起了輿論質疑,新醫改順應民意,予以改革,這是糾錯,是捍衛社會公平,是推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體現。不過,還需厘清的是,公務員繳納的參保費,究竟是自己出還是由公共財政埋單,這依然是未盡的公平追問。另外,儘管併入職工醫療保險,但公務員享受的報銷額度比一般職工高出許多,也同樣不公平。

  公務員醫保並軌了,這是大好事,但需要並軌的不只是醫保,還應該其他社保,比如養老保險。目前,公務員不用繳納養老保險,卻享受遠遠高於其他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今年2月27日,溫家寶總理在與網友線上交流時表示:“同樣的學歷,甚至是高工、高學歷,退休工資都比自己在機關的同學、同行要低,這個現象是不合理的。”我國的養老保險存在多軌制,已經引發了更廣泛的詬病。

  養老金既是社會對一個人貢獻價值的評價,也是一個人安身立命、安度晚年的“養命錢”。如果說沒退休前,在工作上待遇應有所差別,但退休後依然懸殊,顯然就背離了公平正義。醫保要改革,養老保險制度也要改革。放眼不少發達國家,美國和日本均在上世紀80年代實行了類似改革,一些歐洲國家也都把公務員的養老保險制度和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統一起來。要統一的,當然不僅是企業職工和公務員,也不僅是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還應該包括農民。

  作為國民收入再分配範疇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度設計上首先應該注重保持社會穩定和維護社會公平,而不是拉大群體差距或帶來更多的社會矛盾。公務員不能成為特權群體,醫保要並軌,養老保險也要並軌,如此才能緩解其他群體的不公平感和被剝奪感。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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