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拳繡腿”式規範難遏醫療亂象

時間:2011-12-28 13:44   來源:濟南日報

  遏制醫療亂象不需要“花拳繡腿”式的規範。事實上,打擊醫療領域各種腐敗行為,素不缺職業道德要求,也不缺規範與政策法規,最缺的是嚴厲問責。有些醫療腐敗行為已經成為“明規則”,且到了“法不責眾”的境地,人們對此司空見慣、熟視無睹,即便問責也是隔靴搔癢,這樣即便出臺再多的規範又有何用?

  12月26日,衛生部發佈《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徵求意見稿)》,分別對管理人員、醫師、護士、醫技人員、藥學技術人員及其他人員提出明確行為規範,其中規定醫生不得過度醫療、不得違規參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12月27日《北京晨報》)

  醫療亂象知多少?掐指算算,還真不少!宏觀上講,“以藥養醫”現象導致看病難、看病貴!微觀上講,有些醫生收藥品“回扣”、病人“紅包”,在診斷中開“大處方”、“過度醫療”等等。

  這些亂象的滋生與氾濫,導致醫療行業的社會信任度降低,醫患關係緊張。從今年8月到11月,全國各地就發生了多起醫患糾紛,其中包括“棄嬰門”、“砍殺門”、“八毛門”、“錄音門”等。這些事件反映出患者對於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不信任,從而影響到正常的醫療活動,甚至危及其他患者的生命安全。因此,規範從業者行為,修復醫患關係,應該說是迫切的要求。

  看看衛生部發佈的《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徵求意見稿)》,無非是要求醫療從業人員不得過度醫療、不得收取“回扣”等等。凡此種種的“不得”並無新意,大多應該歸屬於職業道德範疇,而且在以往各類規範醫療人員行為的整治活動中不知被強調了多少次。現在衛生部老調重彈,對有些醫療人員的不軌行為恐怕沒有多大約束力。

  今年10月25日的《現代快報》報道,有專家曝光國內頂端牙科醫生一年能拿“回扣”上千萬元;最近政府採購藥品也是問題頻現,記者調查發現,在藥價虛高的利益鏈條中,醫生的“回扣”佔比較大;在現實中我們常常遭遇“被過度醫療”、“被索紅包”……所有這些都表明:雖然中央三令五申,嚴厲打擊醫療腐敗,但是諸多醫療腐敗行為打而不死,甚至成為“顯規則”、“明規則”,這頗讓公眾糾結和憤懣。

  現在衛生部擬推出《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將醫療亂象的整治上升到行業紀律層面,似乎比職業道德這個層面的要求高、處罰嚴厲,但實質上還是“剛性”不強、柔性有餘,難以遏制醫療領域的諸多亂象。

  遏制醫療亂象不需要“花拳繡腿”式的規範。事實上,打擊醫療領域各種腐敗行為,不缺職業道德要求,也不缺規範與政策法規,最缺的是嚴厲問責。有些醫療腐敗行為已經成為“明規則”,且到了“法不責眾”的境地,人們對此司空見慣、熟視無睹,即便問責也是隔靴搔癢,這樣即便出臺再多的規範又有何用?

  屢遭詬病的醫療亂象該如何規範?筆者認為,那就是動真格且“零容忍”。不管是誰,只要是違反職業道德、規範或政策法規,都應一律嚴懲,或罰款或辭退,以高壓態勢威懾所有從業人員不敢越雷池一步。若有必要,可以讓紀委、檢察院等外部力量牽頭、參與,整治醫療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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