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無性”離婚,社會走向寬容

時間:2012-02-27 09:40   來源:荊楚網

  丈夫因患男性疾病,難以再給正值青春的妻子以愛的撫慰,不堪“無性”婚姻折磨的妻子向法庭提出離婚。昨日,這起離婚案經硚口區法院調解,雙方自願解除婚姻。武漢首個婚姻家事法庭庭長赫斌說,每年因夫妻生活不和諧而引發的離婚案,約佔總量的兩成。(楚天都市報 2月23日)

  現年24歲的女子陳蘭(化名)和吳亮(化名)在2008年5月結婚,並又有一子,但婚後不久吳亮被診斷患上前列腺炎並男性功能障礙。面對丈夫的這一變故,起初陳蘭還好言寬慰,陪同四處求醫,但丈夫的病久治未愈,且越來越嚴重,漸漸讓她失去耐心,而丈夫也開始有意回避夫妻生活,甚至兩三個月才勉強跟妻子親熱一次,甚至因此發生爭吵、動手打了她而致分居,在幾經思考後她決定了斷與丈夫的無性婚姻。

  據了解,此前在大多數因“無性”離婚的當事人,在訴狀中多數寫的是“夫妻生活不和諧”,或乾脆以性格不合籠統概之。但像陳蘭如此大膽將“性福”寫進離婚訴狀還是武漢第一人。用此行動來解除“無性”婚姻的行為的確很給力。

  離婚這個話題,在當今的社會是不會引人太多爭議的,但因“無性”而離婚就一定會引人爭議。對於陳蘭因“無性福”離婚,不同人看法肯定會不同,有人認為她不要臉,有人認為她自私,當然也有少數人還是持贊同的觀點。

  對此問題,我認為沒必要過於討論,更沒必要過分指責。“性”是愛的昇華,只有夫妻兩個人心神合一,才可能獲得完美的性愛,而性愛又可以促進情感的進一步交融。所以,“性”就是構成婚姻的一個要件。而“無性”的婚姻則是一個不完整、一個充滿遺憾、一個失敗的婚姻,或者說她本就構不成婚姻。

  因此,能讓女性以“無性福”為離婚的理由,不僅僅是女性主體意識的覺醒,也是社會逐漸走向理性和寬容,能讓人根據自己內心的真實意願作出選擇,還是女性真正得到社會尊重,體現男女平等的一面鏡子。

  夫妻追求“性福”沒什麼見不得人,更沒有對與錯之分,這是觀念的轉變,更是社會的真正進步和對生命、愛情的正確理解。當然,不能僅拿“性福”去衡量婚姻,這也是不客觀的,真正幸福的婚姻,除了充滿激情、有生理性的吸引外,還需要個性的吻合和價值觀接近。而這些就要夫妻雙方共同去經營和培養了。(張龍 原題:“無性”離婚,社會逐漸走向理性和寬容)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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