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華偉繪
勞動部門、工會是工人權益的保護方,應該扮演起保護工人利益、緩解勞資矛盾的角色。打工者的利益訴求發生了變化,工會的工作也應當延伸。
日前,廣東東莞一個工業園接連發生的兩起工人跳樓事件引發關注。因為這兩名東莞工人跳樓,工廠幾百名臨時工也因後怕不已紛紛離職。這幾年,類似的新聞時見報端。
在這些事件中,媒體大都聚焦在工廠、工人兩方,卻忽視了工會、勞動部門等所應該起到的作用。在現有體制內,勞動部門、工會是工人權益的保護方,應該扮演起保護工人利益,緩解勞資矛盾的角色。在很多嚴重的勞資糾紛事件中,各級工會組織、勞動部門為防止事件向惡性層面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然而,相比打工者的利益訴求,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隨著時代發展,打工者的利益訴求已經發生了變化。記者在走訪中發現,不少工廠的食宿條件、用工強度、薪酬待遇已經大幅優化。然而,打工者的不安全感、焦慮感依然嚴重。
湖北省總工會的一項抽樣調查顯示,當前55.8%的打工者對於自己的薪酬、工作強度等問題表示擔憂。52.1%的打工者認為自己常年拿著低工資,工資增長明顯落後經濟增長速度。41.8%的打工者認為,未來5年自己的社會地位“基本不會有變化”。
工會、勞動部門需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據了解,一些非公企業職工普遍沒有建立工會組織,或者工會組織形同虛設;一些地方人員流動頻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難以建立長期有效的打工者權益保護機制,使得打工者在面臨深層的矛盾和問題時,只能悲觀地單打獨鬥,甚至走向極端。即使在有工會組織的地區、行業,很多打工者限于生活經驗、資訊渠道,並不知道要去工會組織尋求幫助。
工會、勞動部門的工作應該與社會管理更加緊密地結合,同時加強組織制度改革,利用多種網路關懷打工者,在維繫勞資關係時讓企業參與其中。就具體做法來說,一方面,工會組織需要進一步延伸,深入到各個行業、地區,讓每個打工者能找到近在身邊的工會組織;另一方面,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維權工作,抓住工資收入、社會保險、勞動時間、勞動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推動有關法規、民生政策的實施;此外,還需要其他部門、組織、志願者的努力,從大環境上,讓打工者工作得更快樂。(楊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