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先進”不能以傷害民生為代價

時間:2012-04-12 13:52   來源:廣州日報

  為了爭取“職教攻堅先進縣”的稱號,廣西鍾山縣將一所普通中學——鍾山鎮初級中學停辦,改為一所職業學校的分校區。此舉令鍾山鎮中學的上千名學生面臨種種不便,部分學生為情勢所迫,無奈輟學。值得一提的是,學校改辦近三年來,沒有一個職業學校的學生來這裡上過課,一直處於空置狀態中。

  鍾山縣教育局局長盧耀新對記者說,讓普通中學為職業學校讓路,是“為了滿足我們鍾山的職業教育資源”。但這種解釋,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眾所週知,無論是職業教育還是高等教育,要想健康發展就必須要以正常進行義務教育作為前提。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規定,政府相關部門應該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就近入學。未採取措施組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或者防止輟學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顯然,鍾山縣教育部門的做法,不僅有瀆職之嫌,嚴格來說甚至可能違法。

  很明顯,這個改辦學校的決定違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則。但在“政績思維”的壓力下,一切原則只能選擇讓路。鍾山鎮初中一千多名學生,就這樣騰出了自己的校園,也為領導們的“攻堅”計劃騰出了前進的空間。2011年,經過“上下努力”得來的“職教攻堅先進縣”稱號,寫入了縣領導當年的政績簿。一部分被分流出去的鍾山鎮初中學生,卻只能輟學。

  毫無疑問,學生們的切身利益,成為了當地政府“攻堅”的墊腳石。此事絕非個例,它鮮明地折射出部分地方官員的典型心態。對行政權力的絕對掌控,讓他們總是能夠隨心所欲地做出決定。在實際工作中,一旦幾種因素發生衝突,尤其在公共權力和民生利益發生牴牾的時候,他們總是習慣性地從“大局”出發,犧牲掉弱者的利益。

  當然,也不能將所有的責任,都完全歸咎於地方官員。先有“上為之”,才可能有“下效之”。在官方的評價體系中,各式各樣的“稱號”,是衡量地方發展的硬性指標。沒有這些稱號,地方政府便沒有政績可言,主管領導的“執行力”也會受到嚴重質疑。甚至,有些“稱號”更是直接與利益掛鉤,得到這些稱號就會得到更多的政策和資金支援。在現實中,甚至有為了爭取利益,爭搶“特困縣”稱號的咄咄怪事。而以鍾山縣為例,得到了“職教攻堅先進縣”稱號之後,教育部門在得到各種各樣的榮譽之餘,更拿到了480萬元的獎金,真可謂名利雙收。

  在向服務型政府轉型的過程中,傳統的官方評價辦法也應當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如果依然堅持“以稱號論成敗”的評判標準,那麼政績思維就永遠存在市場。“爭先”和“攻堅”無可厚非,但一切都應該以尊重民眾的權利為前提。否則,“以人為本”永遠只能停留在紙面上。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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