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車票可補辦,樂見鐵路聽民意

時間:2012-05-04 13:2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為維護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經鐵道部研究,定於2012年5月10日出臺措施,解決實名制車票丟失後的挂失補辦問題。按規定,實名制車票丟失後,旅客需憑相關證件重新購買一張車票,到站後的24小時內,再憑相關證明辦理退票手續。(據5月2日新華社電)

  自今年元旦起,鐵道部在全國推廣實行火車票實名制,在今年春運期間,該項措施在打擊黃牛倒票、保護廣大旅客權益方面的作用非常明顯,得到了社會公眾的認可。但是,隨之產生的車票丟了不能挂失補辦的弊端,也開始顯現。這在客觀上造成了少數旅客出行不便,部分公眾對此頗有微詞。鐵道部此番推出了實名制車票挂失補辦措施,顯示了其放下身段、善聽民意、順勢而為的誠意,值得肯定。

  火車票丟失究竟該不該補?筆者蒐集相關資訊,發現旅客和鐵路部門一直有兩種不同的聲音。旅客認為,火車票作為有價票券,在實行實名制後,每張車票上都有個人獨有的身份資訊,就是個人的私有財產,應該得到保護,車票丟失後,個人對其所有權仍然存在,鐵路部門應該根據售票系統內的資訊予以補辦;而鐵路部門認為,火車票作為個人財物應該自行保管,因自己行為不當丟失後,個人自然喪失了對車票的所有權,讓鐵路部門補辦不僅無章可循,而且可能被別有用心者將火車票重復利用,造成國家財產損失。

  對於這兩種聲音,應該說都有各自的道理,很難說誰是誰非。此番鐵路部門根據旅客意見主動而為,出臺實名制車票挂失補辦辦法,有效維護了旅客權益,是對旅客“示好”的表現,體現了“鐵老大”的服務理念正在逐步轉變。

  正如任何措施都難以做到十全十美一樣,此次鐵道部出臺的實名制車票挂失補辦辦法,也很難說盡善盡美。比如,挂失補辦的程式還比較繁瑣,需要耗費旅客一定的時間,還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用等。對此,丟票的旅客不妨予以理解支援,畢竟,從不能補辦到可以補辦,鐵路部門已經作出了不少努力;畢竟,發生車票丟失,過錯是在旅客自己,按照有錯需擔責的原則,丟失車票的旅客自然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實名制車票挂失補辦,從不可為到可為,是鐵路部門在聽取民意、服務民生方面邁出的一小步。我們希望,鐵路部門今後更加善聽民意,出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使廣大旅客出行更加便捷、舒心。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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