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羊城晚報》的記者暗訪報道披露,深圳惠州交界的萬利生豬批發市場日產死豬可以達到10多頭,這些死豬被人以200元/頭的價格收購拉到深圳坑梓一帶的私宰場屠宰後流入市場。坑梓一個小山內暗藏10多傢俬宰場,每晚上百人通宵達旦屠宰,飯店、士多一應俱全,宛然是一個私宰產業園。
死豬肉流入市場之害無需贅述,相關法規早已不缺,政府喊打喊殺聲更是不絕於耳,為何死豬還能在相關部門設置的檢驗檢疫等關卡前暢通無阻?死豬私宰形成“產業園”是否從來不漏風聲?在全國上下將食品安全作為“頭等大事”加以嚴管之下,豬肉市場監管為何還是不堪一擊?這是一串需要回答的疑問。
毫無疑問,按規定應銷毀做無公害處理的死豬被收購、運輸、私宰,再流入各大市場,形成一條黑暗的地下產業鏈,足以令人不寒而慄。而較之黑心之徒“發死豬財”更可怕的是背後的諸多原因。比如:批發市場的檢驗檢疫所任由死豬進入,關卡猶如空設。生豬抽檢由貨車司機自取尿樣,無檢驗檢疫人員監管,不理車上有無死豬。這些恰好為後來死豬被輕而易舉運走埋下伏筆。
事實上,私宰死豬肉問題在深圳並非聞所未聞。前年3月25日《羊城晚報》就曾報道,福龍路立交橋底集中有五個私宰場,大批死豬病豬流向市場。記者舉報後,執法部門出動清除,但50頭豬只查扣6頭,明明已攔下近10輛運送車卻以“怕衝突”為由讓開通道,讓裝滿私宰豬的人貨車全部走光。此起執法人員“赤裸裸瀆職”事件留下諸多疑竇,令人一直不解。
誠然,就此次暴露的私宰死豬形成產業鏈的問題,眼下的疑惑、猜測可以說都還是公眾慣性思維的推理,事件是否存在更多內幕尚有待深挖,但報道披露的細節已使人無法忽略。這不禁讓人要問:難道僅是公職人員偷懶與監管有漏洞這麼簡單?
無獨有偶,昨天《新快報》披露,東莞市檢察院近日依法逮捕了中堂鎮中心屠宰場稽查隊隊長王某昌和隊員陳某基,查實兩人在對東莞江南農批市場進行私宰豬肉日常巡查管理過程中,明知有人賣死豬排,卻6次收受“好處費”9600元而由他去。這也是繼查處中堂鎮原經貿辦副主任黎某文後,中堂“毒臘肉案”再次被查處的“保護傘”。
在瘋狂逐利的語境下,有利可圖必有喪盡天良以賺取一本萬利之人,以致食品安全成為公眾心理最大的恐懼。無論法規與制度如何完善,政府如何強調,都還是“紙上談兵”,其效力必須執行力保證。在利益輸送之下,某些政府監管部門人員黑眼珠只認白銀子,將上升為國家意志的“餐桌保衛戰”不當一回事,將公職人員義不容辭的職責扔到一邊,將事關人民生命安全的食品監管關卡敞開,助紂為虐,這已經不乏案例。
因而,對於深圳此起曝光的私宰死豬產業鏈事件,其中涉及哪些人失職瀆職,是否潛在類似東莞中堂“毒臘肉案”那樣骯髒的權錢交易、利益輸送問題?深入徹查並將真相公之於眾已經不可或缺。尤其是在廣東“三打兩建”的態勢之下,若僅是將私宰死豬窩點端掉了之,不對失職瀆職者問責,不深挖是否有“保護傘”,不殺一儆百,顯然是不能讓人信服的。而且,完全可以預料,一旦僅流於“運動式”執法,“風頭”一過,見利忘義、明知故犯的犯罪行為必然捲土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