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法制日報·聲音版》刊登了《別把“刻假章救妻男”英雄化》一文,文中尊重法律、尊重社會秩序的觀點令人深有同感。
對社會中的貧困者、弱者要給予同情和幫助,但首先要辨明是非,否則就會誤導人心。有人認為,廖丹為了病妻敢作敢為,是一個重情重義的真爺們兒;有人認為,廖丹是醫保制度不公平、不完善的制度犧牲品;在廖丹用網友捐款退回詐騙款後,更有輿論認為,法官應該懷著悲憫情懷行使自由裁量權,判廖丹緩刑。綜觀輿論,廖丹正在被塑造為一個“死扛人生”的悲情英雄。
各家媒體不惜版面關注一個為生活所迫走向犯罪的社會弱者,體現了媒體應該秉持的人文關懷;通過詐騙救妻這樣一個典型案例,剖析醫保制度的弊端,呼籲社會伸出關愛之手,體現了媒體人的良知和責任心。這些報道令人起敬。
但是,也有一點小小遺憾。那就是“詐騙救妻”報道的輿論場,情緒高過了理性,情感高過了法律。多數報道都忽視了一個角度:廖丹詐騙數額巨大行為給醫院帶來的損失和傷害。有的報道甚至將廖丹的持續犯罪行為歸咎於醫院管理缺陷。
在報道中同情廖丹這樣的社會弱者,無疑會佔據道德優勢。但如果忽視了法律的嚴肅性,讓“因貧窮和情義而犯罪可以原諒”成為主流聲音,顯然不利於樹立法律的權威,不利於全社會法治信仰的形成。
筆者注意到,有的評論提及了美國大蕭條時期一個拒絕冷漠的故事。1935年,一位老奶奶為了3個失去父母的孩子,偷了麵包坊的麵包。在法庭上,這個州的州長帶頭捐款為老奶奶繳納贖金,併為老奶奶在貧困中沒有得到社會關愛而向老人鞠躬道歉。
這篇評論旨在通過這個故事呼籲全社會關愛弱勢群體。這沒有錯,但此文並沒有把故事講完整。需要補充的情節是:法官說,老奶奶可以選擇拘役10天,也可以選擇罰金10美元。老奶奶顯然支付不起10美元,於是選擇坐牢。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州長帶頭捐款。
這個故事可以解讀為州長等人“拒絕冷漠”。也可以解讀為法官沒有因為老奶奶貧困而放棄追究她的法律責任;州長以及旁聽的人員沒有要求法官對老人法外施恩。法律,在這個故事中得到了尊重。
當我們探討“詐騙救妻”案時,肯定情義無價、呼籲拒絕冷漠、建言社保制度,都是應該的。但是,就像應該把老奶奶偷麵包的故事講完整一樣,也要把觀點講完整:社會應有關愛,法律需要尊重。(萬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