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0日一輛公交車在廣州大道北撞入人群致3死2傷的事故,廣州市交委召集全市交通系統緊急開會,交委主任冼偉雄稱“7·20事故”是近年來罕見的公交事故,要立即開展大檢查,嚴打公交“霸王車”現象。
此起慘劇的直接起因是否最初懷疑的剎車失靈尚無定論,但公交車在下坡路段像脫韁野馬飛馳衝入密集的人群,先後與一輛貨車和一輛麵包車相撞,撞倒5名無辜路人,想像如此情景直令人不寒而慄。慘劇的發生是偶然還是必然,尤為引人關注。
客觀而言,城市車輪滾滾,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幾乎每天都有發生,但公眾對公交車事故格外敏感及對公交車安全性苛求,無非是公交車具有政府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的特性,且載客量大,稍有閃失往往會危及眾多人的性命。
這些年廣州公交車傷亡事故時有發生:2004年4月16日,一輛公交車在廣汕公路超速撞死2人致25人受傷;2009年1月17日,一輛公交車飛速追趕蹭到它的小貨車,在白雲大道追尾另一輛公交車導致約50人受傷;2009年11月18日,兩輛公交車在龍洞迎龍路相撞,將一名18歲的女大學生活活夾死……每一起事故的發生都曾引發社會對於公交車行駛安全的拷問。
事必有因。分析這些公交車事故,看似都有偶然性,實則都蘊含著各種各樣的必然性。追問“7·20事故”,如果罪魁禍首真的是剎車失靈,那麼,就涉及公交公司車輛保養制度是否健全,每日檢查是否落實到位等問題。如果不是,那也需要徹查真相,深刻反思,探究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尤其是,公交司機的文明行車及安全意識等教育是否做好?在此基礎上的行政問責,不可或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廣州交委特別提出要嚴打公交“霸王車”,可見已注意到這種現象及其危險系數。有關公交車司機為什麼“霸氣十足”的分析認為,公司考核制度是其中的一根導火索。公交公司對司機的考核一般分為效益和里程兩方面,既要求保證一定的收入,又要保證能達到一定的路程,雙重壓力之下司機為 “多拉快跑”而在車流中橫衝直撞,潛在發生事故的必然。司機的教育、管理自然要重視加強,而“逼”司機開“霸王車”的考核制度更要檢討修正。
從另一個角度看,並非交通事故都只是機動車一方惹的禍。“7·20事故”事發的下坡路段車多速度快,相對應的卻是路窄人流大,加之“走鬼檔”“摩的”嚴重佔道,地鐵口設置不合理,三個出口只開通兩個,不少人被迫要穿過馬路,且事發一天前還長期沒有紅綠燈,如此路段本身就是“虎口”,慘劇發生印證了“這個路口遲早會出事”的市民說法。
在每一起看似偶然的慘劇背後,其實都潛藏著一百個必然因素。這起血的慘劇和教訓至少警示城市管理者:道路交通要降低危險系數,首先從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開始就要充分體現人性化,一切以人的安全為前提,避免出現“死亡地帶”。其次,對於造成交通安全隱患的佔道擺賣等現象整治,應該設法從根子上尋求破解的有效途徑,而不是敷衍了事,任其遺患無窮。(洪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