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者行為規範要靠深化體制改革保證

時間:2012-07-24 09:46   來源:人民日報

  7月18日,衛生部發佈了《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範》,從此,全國860萬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有了行為規範。按照規範,醫療人員對行為規範的執行情況將與年終考核、評級和工資等掛鉤。

  在醫患矛盾日益惡化的今天,醫療行業太需要一個系統、全面的行為規範了。從某種程度上說,規範的出臺,彌補了這一缺失。但必須指出的是,不能指望一紙規範就能改善醫患關係、改變看病貴等問題。根本上,我們還需要經歷漫長的革新,需要有更多配套的法規和制度跟上。醫患關係為何持續緊張?醫護人員責任感弱甚至存在醫德醫風滑坡只不過是表像,深層次的原因,則是源於醫院越來越偏離公益性質、患者對醫院期望偏高、醫療領域的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等。

  若不從根源上對症下藥,《規範》只會淪為一紙空文。具體而言,就是要通過進一步深化醫療體制改革,還原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擴大醫保的覆蓋面,提高保障水準,降低民眾的自費比例,增強醫護人員的責任感和職業自豪感。

  在這方面,我們還可以汲取發達國家或地區的先進經驗和做法。比如香港,在醫療領域,政府撥款,全球採購,醫院與藥品、設備、招標等完全絕緣,醫生收入多少與開藥無關,更重要的是,對醫護人員違法採取零容忍。若能逐步做到這些,醫者行為才能得到規範,醫患關係也才能得到真正改善。(禹海君)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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