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一場暴雨襲擊北京,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據北京保監局7月23日統計,大雨造成北京市近2萬輛汽車損失,損失金額近億元,各保險公司車險報案數量較平時增加2至5倍。暴雨考驗著保險行業。
雖然大部分受損車主購買了車險,但暴雨過後,許多人還是發現自己很“悲劇”,因為跟暴雨相關的涉水險沒有買。
前不久,記者的車險到期,在4S店工作人員的推薦下,上了這個很少聽說的涉水險,當時還有些猶豫。但這次暴雨過後,記者卻感到幾分慶倖。
業內人士介紹說,針對暴雨中遇到的車輛損失進行的賠償,主要是車損險和涉水險。涉水險的全稱是發動機涉水損失險,是車主專門對車輛發動機購買的一種附加財產險,投保的車輛在涉水路段行駛或被水淹沒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才適用涉水險的理賠條款。
一般車輛都投保了車損險,雷擊、暴雨、洪水、雹災等造成保險機動車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保險公司將負責賠償。但只有購買了涉水險的車主,在遇到涉水造成的發動機進水,引發故障時,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相應理賠。
“購買了全險,但車被水泡了卻不能理賠。”面對不少水淹車車主的抱怨,保險公司的專家表示,車輛常見的“全保”並非什麼都保。實際上,所謂的“全險”概念很模糊,各家保險公司“全險”的範圍不完全相同。平安、人保等保險公司的“全險”,並不包括涉水險。
此外,涉水險擁有20%的絕對免賠額。如果因為涉水行駛造成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將按照實際損失的80%來賠償車主的損失,剩下20%則需要車主自理。要想獲得全額賠付,車主必須在購買車損險、涉水險以及車損險的不計免賠之後,再購買一個附加險的不計免賠特約險。
有統計稱,目前涉水險的投保率僅為1%,而據某公司官方微博的調查發現,超過80%的被調查者並不清楚愛車是否投保涉水險。未投保涉水險的車主一般分兩種類型:一是很多車主並不知道自己購買的車險條款不包含涉水險,需要作為附加險另購;另一類則是車主覺得多花幾百元錢買涉水險沒必要。
業內人士提醒,夏季暴雨頻繁,發動機涉水受損不容忽視,投保車輛涉水險很重要。消費者最好還是不要因為僥倖心理而吃了大虧。
業內人士指出,涉水險保費相對低廉,費率僅有車損主險費率的5%。如果一輛10萬元的機動車,附加涉水險標准保費大約在100元左右,再按商業險最高優惠30%計算則僅需70元。
涉水險的投保費用很低,而與低廉的保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麻煩多”。車輛涉水行駛而導致發動機損壞後賠償金額大,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同時,加上涉水險的定損非常有難度,對於強行涉水很難界定,容易造成騙保現象。
涉水險事故發生頻率高、風險大,所以保險公司出於自身經營效益的考慮,往往不願推廣涉水險或拒絕承保涉水險。各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介紹車險項目時,很少主動提及涉水險。
有些車主還發現,自己即使購買了車損險和涉水險,也不能獲得賠償,這又是為什麼呢?有些保險公司會在涉水險的理賠範圍中設置一個免賠條款:如果被水淹後車主還強行啟動發動機而造成了損害,那麼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不過,平安、太保等幾家大的保險公司對於“水淹後二次打火”並沒有設置免責條款。
面對如此“糾結”的保險條款,北京保險行業協會投訴部門表示,不同保險公司對涉水險的賠償條件有所界定是可以的,車主可以根據其條款的具體規定,作為選擇哪家保險公司的參照。
儘管根據保險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對於發動機涉水理賠具有免責權,但面對歷史罕見的大暴雨,也有特殊經驗值得借鑒。2008年6月13日,深圳遭遇特大暴雨災害,數萬輛機動車遭受水浸的災害損失。暴雨過後,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根據災害水位較深、發動機進水較為普遍的實際情況下發了《深圳市特大暴雨災害中水浸車輛理賠工作特別指引》,考慮到“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的損壞”屬於除外責任,為減輕車主損失,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要求,對特大暴雨災害及颱風中發動機進水造成的部分零配件損失一律給予賠償,並實事求是地予以確定相關配件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北京暴雨也給了保險業一個重塑形象的機會。
暴雨來臨,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及時發佈公告,提醒廣大車主注意行車安全。各家保險公司21日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緊急調度增派人手、通宵接轉客戶報案、緊急出動查勘定損。接到報案後,一些查勘理賠員顧不得瓢潑大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趟過沒過大腿的積水,與車主一步一步將車推到安全地帶。
一次真誠的行動,比一萬個誇張的電話行銷更能贏得消費者的信任。而這,正是我們這個社會最寶貴的。(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