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人才市場招聘會上,一些名牌高校的碩士、博士求職屢遭被查本科“出身”的尷尬。即使碩士、博士都出自“名門”,如果本科不幸“淪落”到二本或非名牌院校,用人單位只需一則招聘簡章,就能輕鬆讓你出局。(12月9日《楚天金報》)
博士求職被“查三代”,實在讓人匪夷所思。能夠從名校碩士、博士畢業,本身就說明這些學生的專業水準了,又何必去追問他們的第一學歷呢?很難說本科階段是名牌院校的碩士、博士其能力就一定比第一學歷是二本、三本的碩士、博士強,兩者間最大的區別也許只是當年的高考成績有差異。但一次考試沒考好不代表一輩子不如人。英雄不問出處,第一學歷真有那麼重要嗎?照此邏輯,是不是連應聘者以前上什麼幼兒園都要查?
從三本院校到名校碩士、博士,比起本科為名校或重點院校的學生,無疑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沒有堅定的意志和吃苦耐勞精神,是很難做到的。這樣的人才不正是用人單位最需要的嗎?怎能以第一學歷不好為由將其拒之門外呢?不經過專業水準測試與科學的考核,怎麼知道他們無法適應招聘崗位,技不如人呢?如此離譜的“學歷歧視”對用人單位來說,不僅違法也可能與真正的優秀人才失之交臂。
我國現行法律對就業歧視沒有明確的處罰規定,是學歷歧視大行其道的重要原因。就業促進法僅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別說求職者很少會為了一則有歧視色彩的招聘簡章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去法院起訴,就算真起訴了,法院也頂多要求對方更改招聘簡章,不會有其他處罰。向勞動部門舉報的結果也是一樣。違法成本太低,用人單位才會毫無顧忌,導致就業歧視成了普遍現象。
只有儘快把反就業歧視的內容納入勞動法規,提高對就業歧視的處罰力度,才能保障就業公平,給求職者更多公平就業機會。反就業歧視,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應發揮帶頭作用,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