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一個行政體制改革論壇上,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稱,僱員制是公務員改革的趨勢。將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將越來越多采用僱員制,政府僱員可以高工資、高待遇,但不是終身制。
說“僱員制是將來公務員改革的趨勢”,這不無道理。若說公務員改為僱員制,政府就應給予“高工資、高待遇”,這顯然長偏了心,與劫貧濟富無異。
將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改為僱員制,砸掉其手中的“金飯碗”,換成“鐵飯碗”、“銅飯碗”、“瓷飯碗”,甚至“泥飯碗”,這可以增加公務員危機感,推動社會就業公平。但改制須給予“高工資、高待遇”,這等於為改制設置了前提,這種說法是哪條法規規定的?
實行僱員制不是公務員要“高工資、高待遇”的理由,公務員改制須漲薪是向改革公然要價。現今公務員端的是“金飯碗”,不僅旱澇保收,衣食無慮,而且收入遠遠高於競爭性企業員工。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改為僱員制,這是公務員制度的自我完善。公務員即使改制了,“飯碗”還會比競爭性企業員工端得牢靠。在這種背景下,若將“高工資、高待遇”作為改制的交換條件,公務員改制就會成為新一輪漲薪理由,競爭性企業員工收入差距就會與其拉得更大。
要砸公務員“金飯碗”就得加薪,這對社會很不公平。競爭性企業員工一直端著“瓷飯碗”、“泥飯碗”,企業隨時都會炒其魷魚,他們要想獲得“高工資、高待遇”,只能靠技術、能力和勞動態度,而不是靠增加就業風險換取。公務員改制也應這樣,也需靠其能力和勞動態度贏得“高工資、高待遇”,而不能靠改制換取利益。否則,改製成為公務員新一輪加薪的契機,只會催生新的社會不公。 智囊們,不能這樣獻智!(張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