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中組部、監察部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嚴厲整治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的通知》,對整治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行賄受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買官賣官”,進行了部署。近日,中央紀委、中組部又聯合下發《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關於12起違規違紀用人典型案例的通報》,要求堅決抵制包括買官賣官在內的選人用人腐敗現象,其言辭之嚴厲實屬罕見。中央近來對選人用人腐敗連出重拳,加大對選人用人方面的規範,實質就是從源頭上抑制腐敗現象。
近年來,中央相繼印發了系列規範選人用人的制度,幹部選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軌道。但各地在實踐過程中也遇到一些亟待解決的新情況、新問題。如責任追究主體不清、責任不明;有關重大事項及時報告界定不明晰;對“一把手”的用人行為監督缺乏操作性,容易導致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等等。這些問題解決不好,就會產生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讓群眾對用人的公正性產生懷疑。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選人用人,為的是保證黨和人民的事業後繼有人,為的是保證我們國家的長治久安,為的是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近幾年來,買官賣官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和一些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大肆買官賣官,給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極大的損害,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極大的被動,給人民群眾的思想造成了極大的混亂。中央對此問題給予高度重視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充分表現明瞭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加強黨的自身建設、樹立幹部隊伍形象、純潔選人用人渠道、堅決抵制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的決心、信心和勇氣。
我們應當清醒地看到,消除選人用人上的腐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裡有一個典型的案例不得不說,那就是山西省臨汾市翼城縣原縣委書記武保安。這個一心為自己謀取私利的縣委書記,忘記了自己的職責,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拋在腦後。他在擔任翼城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利用手中職權,大肆“賣官”,先後為28人在職務提升、工作調整、個人進步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9次非法收受對方人民幣88.8萬元。武保安作為縣委書記大肆“賣官”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當然他也為此付出了慘重的個人代價,受到法制的嚴厲制裁,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可是這件事情留給我們的思考是沉重的。正如翼城縣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張建國所言極是,同級紀委監督同級黨委成員,特別是縣委書記,確實難度太大,難以監督。張建國坦言,武保安之所以走到這一步,武本人思想滑坡,人生觀、權力觀扭曲是主要原因。武任書記以後,主要精力沒有放在考慮全縣大局的經濟建設上,而是只抓幹部,並在幹部調整中借機斂財,而且越貪越大、越陷越深、不可自拔;其次,對縣委書記這個級別的領導幹部監督不到位,也是武走上犯罪道路的關鍵原因。縣委書記是省管幹部,顯然,縣紀委監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上級黨組織和紀委對縣委書紀的監督目前來說也是個空當。因此,失去監督的權力最容易產生腐敗。
張保安只是眾多“買官賣官”中極為典型的一例,這背後到底還有多少個張保安我們不得而知。這樣的案例多了,不免讓人擔憂,我們如何來保證選人用人的公信度?從武保安一案我們不難看出,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也是一個一直困擾我們多年而又無法解決的問題。現在是該下決心給予整治和解決的時候了。事實上,這些年來,我們各地都有一些探索,也收到了一些成效,但總體而言,收效不太明顯,人民群眾對此怨聲載道。
這次中央下大決心來解決此問題,既讓人們看到了希望,也給人們太多的期待。期待中央這次動真格、下真功夫、見真成效。最不希望看到的是,來一個運動就了事,來一個清理就完事,來抓幾個反面典型就算成事。當務之急,是如何做好“有效監督”這篇大文章。切實把選人用人工作放在陽光底下操作,把那些真正有本事、想幹事、能幹事、能幹成事、不出事的幹部選準用好,用在黨和人民事業最需要的各級領導崗位上。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選人用人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徹底遏制腐敗問題,使我們的幹部隊伍素質得以大提升,我們的各項事業能夠大步向前。(冉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