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擁堵涉及公眾利益,急於治堵是情理中事。治標更要治本,這樣的道理都說爛了,但不等於不管用。萬事急不得,急功近利,當然麻煩不斷。
治堵效果正在顯現。“車是好開了些”,出租司機說。“停車費太貴,不去了吧”,私家車主說。效果到底如何,北京市發佈了詳細的量化指標。這一點毋庸置疑。這裡想說的是,治堵效果有“交通擁堵指數”量化評估,治堵決策有沒有“政策不利影響”評估呢?
從治堵政策的影響看,這樣的評估顯然是闕如了。換言之,假如事前有這樣的“不可行性研究”,有些治堵政策或許不必這樣急功近利,有的其實可以更加科學、協調、均衡一些。正是決策中缺少了這關鍵性的一項,常常在治病的同時產生了副作用。
經濟杠桿,是治堵政策對公眾影響最大的一項,也是決策者的最愛。正如不少人預估的,鉅額停車收費措施一齣,停車場所立馬寬鬆。據稱有的車主為停一整天數百元的費用而不惜與收費員鬧糾紛。顯然,是高收費讓車主們有實在的痛感了。這種痛感讓一些車主選擇在家呆著,該去的地方不去了,但另一些車主的反應卻令決策者頭痛。
消息稱,4月前半月違法停車增了163%。亂停亂放轉入衚同,城市的微循環系統被堵塞了。還有一些車不進停車場了,而在路邊甚至是主幹道上“貓著”,路更堵了。鉅額停車費,不僅讓收費員尋租,更讓一些人拿盲道、人行道等公共地帶尋租。
顯然,這都是停車費新政激起的不良反應,此前媒體也早有提醒。如果此前有預估,進行政策的科學性分析,或許不致引出諸般麻煩了。比如採納一些地方頭半小時免費、再逐級增加收費之策,或者對收費標準進行車主心理承受測算,等等,或許政策的副作用就不會這麼大了。如果交通擁堵費也這般急急出臺,真不知還會激起社會公眾怎樣的不良反應來。
還有機動車尾號限行之策,有關方面也未正視其負面效應,結果是不少家庭增加購車行為,使其措施效果逐漸消失。搖號限購新政既出,一時令北京機動車凈增數量同比大幅下降。但“政府考慮給一兩年沒搖上、又確有買車需要的人以指標”的承諾,或在一兩年後令限購新政失效,因為理論上只要堅持一兩年搖號,都可以獲得指標。
交通擁堵涉及公眾利益,急於治堵是情理中事。治標更要治本,這樣的道理都說爛了,但不等於不管用。萬事急不得,急功近利,當然麻煩成堆。只重治堵之效,不重不利影響,必然給城市發展帶來“硬傷”。只擅長收費治理,硬性制約公眾購車、行車權利,所產生的問題就可能不斷疊加,從諸方面總的來講,所得未必大於所失。
在這個意義上說,我們還是要重視城市功能佈局的優化,交通路網佈局及微循環系統的科學設計,公共交通要真正登上城市交通主位,給自行車以充分權利,使之成為短途出行的主要工具。把這些基礎性的辦法做實了,再輔以其他新政,治堵或能達致最佳效果,而不利影響或竟至於很少了。(喬子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