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公安部表態,警方對醉駕一律刑事立案。次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已通知各省高院將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的第一、二起案件上報,最高院將在審查後發佈醉駕指導性案例作為審判醉駕的參照,確保準確適用刑罰手段依法懲治醉駕犯罪。
各界對“醉駕入刑”的討論和對執法細節、審判標準的研究,以及對相關司法解釋的期待,如果有關部門能夠及時回應,對國人來說無疑是一堂生動寶貴的普法教育課,會促使更多人關注刑法、關注醉駕。日本當代著名法學家川島武宜認為:“大凡市民社會的法秩序沒有作為法主體的個人守法精神是不能維持的。”而個人守法精神的維持,來自於對法律的信服和尊重,這種信服和尊重在人們內心沉澱下來,就形成了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的形成,宣傳教育至關重要。要利用公眾高度關注“醉駕入刑”的時機,加強普法宣傳,及時釋疑解惑,恰當地引導輿論。尤其是在質疑之聲四起、連學界都眾說紛紜之時,有關立法、司法機關更應協調公眾認同和刑法有效性的矛盾:即國家要把刑法作為促進長期利益的最佳方式,必須在民眾中確立對刑法的認同感,這樣大家才會親近法律、敬畏法律,從而自覺地愛法、守法。
來自公安部的消息稱,“醉駕入刑”實施半月,全國酒駕同比降35%。整治酒駕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但是關於“醉駕入刑”的討論遠未結束。除了立法機關儘快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司法機關明確細化量刑標準外,更需要執法過程尤其是審判的公開透明。而法院在改進普法模式、完善陪審制、鼓勵公民介入刑事司法裁判過程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改革空間。當司法過程既滿足了公正要求,又贏得了公眾的認同,法律信仰才會逐步在公眾心中構建起來。到那時,“醉駕”這一汽車社會頑癥的根治也就為期不遠了。(蘇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