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與民意 個稅起徵點的PK
時間:2011-06-17 13:47 來源:中國青年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日前公佈了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向公眾徵求意見的情況,據統計,贊成以3000元為起徵點的佔15%,要求修改的佔48%,反對的佔35%。專家對此眾說紛紜,有的說起徵點不能再提高了,有的說雖然從科學角度講起徵點不宜再提高,但考慮到社會的呼聲,可適當提高。
凡事向公眾徵求意見,難免有時候眾說紛紜。即如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早經專家草擬、論證,由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定稿,向公眾徵求意見的結果,是贊成者少,要求修改和反對的多。民意是分化的,而專家的意思要麼是以“科學”的名義否定民意,要麼是希望對民意給予適當尊重。很可能,前一種意見的影響力還要大些。
現在國家提倡民主決策,凡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都要採取聽證等形式徵求意見。政府定價要聽證,立法要聽證,行政處罰要聽證。《立法法》第34條規定,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法律案前,相關工作機構應聽取各方面意見,可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則規定,定價機關作出定價決定時應充分考慮聽證會的意見。但民意與立法、定價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立法、定價受不受民意影響乃至約束,卻不明確。
在立法與政府定價之類問題上,確實存在科學態度、科學方法乃至科學結論,存在科學決策,甚至還存在科學行政。立法也好,為特定商品或服務定價也好,都始於專業人員的調查與論證,拿出一個建議方案。像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現在要向上調整,就有歷史與國際的參照,必須在我國稅制大背景下,考慮政府意圖與民眾承受能力,形成一個專家論證意見,這大概就是專家所說的“科學”。
但人類理性並非萬能,科學也面臨巨大的不確定性,所有科學態度、科學方法和科學結論都有其局限性。按照馬克思主義觀點,“政治是經濟的最集中的表現”,在立法、行政活動背後,涉及對資源的配置,牽扯到各方利益。廣大民眾希望參與到治理活動中來,而我們國家現在也強調民眾參與,科學決策要與民主決策結合,相得益彰。
現在立法一般要公開徵求意見,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政府決策也有了聽證程式,目的都是為了傾聽和徵求民意。既然徵求了民意,民眾貢獻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民意就應當在相關立法與政府決策中得到體現與表達。立法與決策再科學,也應當是民意的表達,科學與民意不是兩張皮。如果可以打著“科學”的名義不理睬民意,那又何必公開徵求民意?
立法與行政,目的都是建構社會秩序,沒有民眾的認同與配合,是難以想像的。在現代科學發源的故鄉,其人反而較少標榜科學立法、科學行政,而是把尊重民意當成慣例。行政對於聽證,聽必信,信必果,民意對政府決策具有剛性約束。在立法上,民意也往往以軟約束形式實現硬約束。尊重民意,其實是一種高度的政治智慧。
科學與民意,其實是可以相互說服的,兩者並非非此即彼的關係。科學不是反智慧的,政治的“科學”,本身就應該尊重民意。專家的科學結論如果可信,就應該能夠以理服人,影響乃至說服民意,因為民意並非蠻不講理。現在一些專家意見廣受公眾質疑,專家如果堅持自說自話,其實是剛愎自用。其他人把這類專家意見當“科學”,也是剛愎自用。(楊于澤)
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