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市法院10月24日公佈一起買官詐騙案,該市某局黨委書記8萬元買官被騙,詐騙者徐某獲刑3年半。經記者查證,買官者為醴陵市農機局黨委書記葉長華,目前仍在原崗位任職,未受“買官”事件影響。(10月25日新華網)
印象中,“買官”被騙已非新聞,從省部級到地市級至鄉科級均有“代表人物”,早就讓人產生了視覺疲勞。這次曝光的醴陵市農機局黨委書記葉長華買官被騙8萬,只不過是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最新版本”而已。
詭異的是,這起“買官未遂”案中,詐騙者徐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而有意“買官”者葉長華,因行賄沒有成功,既不能依法定罪,也沒有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理,事發至今,照樣在原崗位上樂哉悠哉、毫發無損。
網友的“口水”也由此而生。一位縣級市的農機局黨委書記為升遷、調動,與辦公室主任“合謀”,拿出8萬元去“搞定”,這筆蓄意行賄的資金比起那些動輒數十上百萬的買官錢來說,雖然不值一提,但性質和危害卻可同日而語。
按說,如果葉長華知道受騙後甘願吃“啞巴虧”,其“買官”醜聞也不會大白天下,成為人們茶余飯後的笑柄。問題是,葉長華主動報警了,其買官“事跡”家喻戶曉了,騙子也受到法律嚴懲了,但黨紀政紀對葉長華而言卻成了一種擺設。
買官被騙者“毫發無損”,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當地的官場生態。正因為“官”字招牌含金量太高,當上“XX長”之後可擁有更多的權力自肥,便催生了各有所求、一拍即合的買官賣官市場,便有人為此“挖空心思”、出手闊綽,甚至變本加厲、鋌而走險。
竊以為,僅對騙子嚴懲而不摘掉葉長華的官帽,不細究一下8萬買官錢的來路,不從源頭上凈化當地官場生態,不動真來硬封堵幹部選拔任用上的諸多漏洞,不在程式設計上做到讓買官者失去“買官”的必要、可能和意義,買官被騙很可能還會上演更加幽默的連續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