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污治污”,越治越污

時間:2011-11-07 13:48   來源:錢江晚報

  紅燈停,綠燈行,駕駛員和騎車人及行人都知道,是必須遵守的交通法規。但是儘管有法規,儘管嚴查之下,卻還是有敢闖紅燈等交通違法的人。這次,因非法傾倒工業廢料鉻渣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雲南省曲靖市陸良化工廠,就好比一個闖紅燈的交通行為人,竟然在被國家環保部責令停產不到一個月就已恢復了生產。

  國家環保部9月1日禁責中,明確該廠“在完成鉻渣無害化處理之前不得恢復生產”,一般來說企業不敢如此膽大妄為“闖紅燈”、“超車”。難道是自動設置的紅綠燈出現故障,還是人工現場指揮失誤?據昨日新京報報道,原來大開“綠燈”者就是負有環境保護職能的當地環保部門。曲靖市環保部門的負責人解釋:批准該企業生產線啟動,對該廠的資金鏈有很大的幫助,而這對於下一步處理新鉻渣所需的資金具有支撐作用。

  懂了,環保部門“服務企業”,為企業經濟利益考慮,也是其“職能”之一。至於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與惡化,對老百姓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好像已經可以被忽略。也難怪各地類似的污染這麼多,都有地方保護主義保護著,那一頂頂有形無形的保護傘依然十分強大。

  記得9月4日曲靖市政府就鉻渣污染事件處置情況開了半個小時的新聞發佈會,副市長陳軍就記者的質疑,沒有及時向公眾通報情況道了歉,確定2011年前完成對新鉻渣的無害化處理,2012年底完成南盤江堆成的14.8萬噸的鉻渣的無害化處理並做好渣堆的土壤修復工作,另有8名涉嫌污染環境罪人員分別被依法逮捕和取保候審。似乎這就告一段落了,就可以亮起“綠燈”復工了。

  發生這麼大的鉻渣污染事件,拿幾個傾倒鉻渣的承運人等問罪就萬事大吉了?先前的鉻渣污染無害化處理尚未完畢,新開工又產生大量污染源,豈能是重新結起的“資金鏈”可以支撐的,不說當地提起千萬索賠的訴訟未了,只想請問下,自然生態環境和人的生命健康是你所謂的資金鏈賠得起的嗎?“責成企業在年底前必須要對新鉻渣處理,否則立馬停工”,這樣不負責任的表態,與同殺人犯說“你今後再殺人我就立馬槍斃你”有什麼兩樣。

  舊傷未愈,新傷又起。用一種變通的辦法幫企業繞開國家的禁令,曲靖市何嘗不是以一種見不得光的方式在“排污”,依曲靖的做法,要是陸良化工廠永遠攢不夠這治污的錢,豈不是要永遠這麼生產排污下去?能想出“以污治污”的歪招,說明當地至今仍然對陸良化工廠的GDP貢獻割捨不下,有了這份“深情”在,那麼地方政府總能找到辦法讓化工廠“重生”,而那些所謂的治污承諾恐怕只能當故事聽聽而已了。“以污治污”,只會越治越污,而且被污染的已經不僅是環境,還有政府的公信力。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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