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理應成為社會責任領先者

時間:2011-11-11 11:09   來源:北京日報

  中國社科院近日發佈了2011年《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課題組對中國境內的國企、民企、外企的百強企業進行了調研評估,結果顯示,300家企業平均得分僅19.7分,七成企業嚴重缺乏社會責任,其中有26家企業得分為0分甚至是負數。結論是,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整體水準尚屬起步階段。

  這一結論跟公眾觀感基本一致,但我們還無法忽視另一種比較。報告顯示,國企得分31.7分,高於民企的13.3分和外企的12.6分,其中中央企業得分44.3分,國有金融企業38.9分。總體上看,國企的社會責任發展指數要領先於民企和外企。更有力的證據是,排名前10位的大多為國企,而26家墊底的,外企就佔19家,阿迪達斯、戴姆勒·克萊斯勒、可口可樂等國際大牌均“榜上有名”。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水準普遍不高的現狀,應當引起重視。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以創造利潤為己任,對利益相關者負責,這是經濟原則。與此同時,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深化和社會環境的發展,越來越要求企業放寬眼界,注重對公眾、對環境、對社會的貢獻。可以說,所有伴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壯大、從中獲得巨大成功的企業,不論是國企、民企、外企,在社會責任上都該有所擔當。

  當然,也不能不加分析地對中國企業的現狀一概否定,尤其是國企社會責任水準相對較高,值得肯定。要看到,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國企、民企、外企的社會責任要求,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不同的側重。

  民企、外企作為參與市場經濟的重要角色,利潤導向更為明確,甚至是惟一目標,這無可厚非。我們不太可能強迫民企、外企必須承擔某種社會責任,而主要應建立在企業自覺自主的行動上。不過,國家在政策引導鼓勵和約束機制上應該有所作為。最近爆出的古馳“血汗工廠”、強生洗髮水致癌等惡劣事件,凸顯了某些外企違背法律和道德底線的嚴重程度,但也反映出國家和地方政府在一些方面的監管漏洞,值得我們警醒。

  國有企業,與民企、外企在本質上則有很大不同。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作為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經濟基礎,這些國家掌控中的力量,對社會、對公眾、對整個國家承擔著天然的責任和義務,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當然也更高。雖然國家的行動從未間斷,2008年國資委還專門發佈《關於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直接推動央企做好這方面工作,但目前很多國有企業自身的認識卻還談不上深刻,很有必要進一步加強。

  隨著近些年國企發展紅火,公眾對國企履行社會責任的期待也越來越高。國資委前主任李榮融曾感慨,“我想不明白,為什麼國企搞不好的時候你們罵我,現在我們國企搞好了你們還是罵呢?”在很大程度上,答案恐怕就在於國企對社會責任的承擔還不夠,老百姓不太滿意。國企的成功,不僅僅在於扭虧為盈、利潤大增,也不僅僅在於名列世界前幾位,更重要的還在於認清自己全民出資、全民所有的屬性,在為人民服務、為國家擔當上首當其衝。如果只為企業利潤計,甚至不惜與民爭利,實際上損害著國家利益,道義上必然受到譴責。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曾回應媒體說,“國有企業的資產實際上是屬於國家、屬於人民的一筆儲蓄,如果以後國家需要錢,完全可以取出來使用。”確實,在關鍵時刻、緊要關頭,國家、國民所指望的主要經濟資源,首先是國企,而不太可能是民企、外企,這是由國企的性質決定了的。在社會責任方面,所有中國企業都不能旁觀不前,而國企,理應成為其中的領先者、卓越者。(毛曉剛)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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