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漲價,先讓“成本監審”把把關

時間:2012-02-17 12:43   來源:濟南日報

  近日,廣州市物價局公佈了兩套自來水調價聽證方案,因均是漲價方案而遭到輿論質疑。但平心而論,如果確因成本上漲、企業虧損而調整水價,倒也合乎情理。所以,搞清自來水公司的成本收益賬至關重要,它是制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也是價格聽證的必要前提。

  在這方面,廣州市物價局的做法讓人欣慰,具有某種示範意義:廣州市物價局不僅在網上公佈了水價成本監審報告,而且,物價局價格成本調查隊依法對自來水公司2008年至2010年的運營成本進行核減,三年累計核減自來水公司多報的成本共計10.7億元。與此同時,物價局將企業自報的單位供水成本從2.364元/立方米核減到2.016元/立方米。(2月15日《人民日報》)

  成本監審終於動了真格,而政府部門監審一較真,企業自報的成本就露餡。

  成本監審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02年,原國家計委就發佈了《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暫行辦法》;在此基礎上,2006年國家發改委又發佈了《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2010年,國務院法制辦就《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條例》徵求社會意見。也就是說,在立法層面,成本監審的相關規則一直在改進和完善,但在實踐層面,成本監審程式往往被虛置,或者走過場。很多地方的價格聽證,要求提價的單位自稱虧損,卻又不願意公開成本,或者所報成本收益賬沒人去核查,即使核查也是象徵性的,結果是價格聽證成了提價單位的自說自話。可以說,成本監審程式缺失或者走過場,是聽證會淪為“聽漲會”的重要原因之一。

  儘管承擔著公共服務職能,但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也有逐利衝動,為了更大幅度地漲價,他們自報的成本收益賬難免不真實,廣州市自來水公司就是如此。廣州市物價局的成本監審顯示:在成本方面,自來水公司的業務招待費過高,三年共計發生招待費1000多萬元,物價局認為如此之高的招待費不能全部計入水價成本;在收益方面,自來水公司自報的平均管網漏損率較高,年供水量較低,物價局經過核查,降低了平均管網漏損率,核定後的年供水總量比企業自報的增加了2000多萬立方米。再加上對企業自報的固定資產折舊、財務費用等進行不同程度核減,最後核減成本共計10.7億元,從而使單位供水成本下降了0.348元/立方米。

  是啊,企業在公務接待上鋪張浪費,大吃大喝,所產生的成本憑什麼讓民眾埋單?可以看出,只要成本監審細緻一點,稍動真格,企業自報的成本就會露出廬山真面目,就可防止企業將不合理成本摻進水價轉嫁給民眾,避免價格聽證淪為“逢聽必漲”的尷尬境地。

  目力所及,像廣州市物價局這樣進行成本監審並對企業自報成本進行核減的,以前聞所未聞,所以我認為其具有某種開創意義,也可以說為其他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樹立了一個關於成本監審的標桿。在價格調整過程中,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仲裁者,不應是提價的始作俑者,也不能跟要求提價的單位穿“連襠褲”,而應更多地從維護民眾利益出發,對企業的提價衝動進行遏制。

  想漲價,應該先讓“成本監審”把把關!但願廣州市物價局的做法能夠起到示範作用,動真格的成本監審能夠成為各地價格聽證的一道必經程式。(浦江潮)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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