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國資委公佈了2012年新版央企新聞發言人聯絡表。由於去年央企兼併重組,今年新公佈的央企名單總計115家,比去年少了5家。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新聞發言人也是一種“高危”行業,希望社會各界理解。(2月21日《新京報》)
高危行業,原本指危險系數高、事故發生率高、財產損失較大、短時間難以恢復的特殊行業。央企發言人緣何被納入“高危行業”,按照有關負責人的解讀,一是緣于社會對央企的關注度高,二是語言表達能力及個人素質的差距,容易被斷章取義。言下之意,陷央企發言人于“高危”的主要原因,不在央企和發言人自身,而在社會的過分“關注”和公眾的“誤讀”。但筆者以為,此言差矣!
央企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在享有眾多社會資源和政策優惠的同時,理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人們對央企給予更多關注在情理之中。作為企業與社會聯繫的窗口,央企發言人應當如實向社會披露經營與管理的真實資訊,坦承回應公眾的詢問與質疑。若能如此,何“危”之有?相反,如果刻意隱瞞真相、忽悠民眾,面對有高智商和強知情慾的圍觀者,央企發言人的確不好當。
事實上,導致央企發言人“高危”的真正誘因,不是來自外部的壓力,而是企業誠信的缺失對發言人構成掣肘。曾幾何時,央企的壟斷地位、離譜高薪成為人們詬病的焦點。而面對輿論的質疑討伐,央企多半不是正視失誤、勇於糾錯,而是寄望于百般狡辯、文過飾非的公關小技。在這種漠視公眾權益、反感社會監督的畸形思維指導下,央企發言人如何能夠直面公眾、披露真相!
新聞發言人代表的,是組織及團隊的意見與形象,其言論並非個人的意願表達。從這個意義上說,儘管語言表達能力和成熟個性是央企發言人不可或缺的基本素質,但起主導作用的卻是企業高管的態度與品格。正如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新聞發言人所表示,“新聞發言人是企業的門窗,對於記者的提問熱情歡迎,不過具體的問題可能需要內部審批”——其潛臺詞即為,如何“發言”要看領導“眼色”。這便是,處在上有壓力、下有期待夾縫中的發言人“高危”所在。
由此看來,需要“呼籲”的,或許不只是公眾對央企發言人給予包容與諒解,更有央企善待輿論監督、勇於資訊公開的豁達與誠信。(張玉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