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常識錯誤需要斷章取義嗎

時間:2012-02-24 08:58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一段成都交警吳宇同在處理一起停車違章時教育車主的錄音被曝光。錄音中,他稱,“西方的警察制度與中國不同,西方警察是吃納稅人的錢。東方的警察也是納稅人。我們的經費來源於國家財政,和納稅人交的錢是兩個概念,納稅人交的錢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南方日報》2月23日)

  一則新聞,數萬跟帖,幾乎都是一邊倒地大罵交警無知無德、無腦無畏。當事交警這段話確實漏洞百齣,屬於中學政治常識尚不及格的水準:不管東方西方,交警身為公職人員,都是吃的財政飯,政府不是產業部門,財政的主要來源就是稅收,所以納稅人交的錢跟公職人員的薪資福利顯然不是“一點關係都沒有”,而是大有關係;至於公職人員的納稅人身份,並不成為其“不接受納稅人供養”的理由。

  在眾聲喧嘩、盲動輕率的年代,沒有什麼比真相更值得我們尊重,沒有什麼比理性更值得我們推崇。於此事而言,吊詭的不是交警的常識錯誤,而是輿論曝光與民意審判的態度。交警不是財政部門官員,也非政治課教員,更不是什麼新聞發言人,在特定語境下說出一些貽笑大方的“道理”,又不是刀架脖子上逼著你接受——何以動輒得咎?今天他誤會了財政與稅收的關係,明天他說地球是方的,後天他說2012末日將至……是不是一樣需要動用輿論資源澎湃“曝光”?

  一眾激烈反彈之聲,有幾個認真聽完整段錄音?事實是——1月15日16時10分左右,一輛閃爍應急燈、牌照號為川AXV667的銀色小客車,將車在非機動車道與公交車道交界處壓線怠速停放,嚴重影響由利民巷向漿洗街右轉彎車輛及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經過此路段巡邏的交警發現情況後,上前詢問原因,最終駕駛員李某拒絕出示駕駛證,被民警開具了違法通知書。

  涉嫌交通違法、拒不出示駕駛證……即便這些細節有待核實,在有案可稽的錄音中,當事交警對違法事實的認定與處罰不服的申訴提醒才是重點,所佔時長超過四分之三,而所謂“警察制度”的錯誤見解不過是情緒化的插曲罷了,既無礙違法事實的認定,也沒有侵犯相對人的權益——倒是被斷章取義地拎出來批判,這不能不令人懷想背後的“醉翁之意”。

  關注就是力量,但關注的“邊界”在哪?輿論的張力與暴力有時分界模糊,常常是你以為捍衛了正義與良知,可能恰恰誤傷了正義的規則。據說,“網傳錄音確實出自吳宇同之口,關於他的不當言論,目前仍在調查當中”。不當言論是個意蘊豐富的說法,什麼樣的言論方屬“不當”,什麼樣的數量在公共生活中才算有個譜兒?

  在藥家鑫案審理過程中及藥家鑫被執行死刑後,某教授借助微博針對藥家鑫及其家人發佈了一系列“不當言論”,但正式的賠禮道歉都未曾有過;去年,貴州畢節市免去了郭少全畢節市公安局政委職務,因為其就“戴避孕套不算強姦”事件接受採訪時發表了“不當言論”,引發了社會不良影響……執法行為中,職務外的常識錯誤,能不能算“不當言論”?斷章取義式吹毛求疵算不算理性監督?這些問題,最終指向穩固的秩序、公平的規則。在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可能是被監督對象,只要你不是啞巴,都可能因“不當言論”而被“曝光”——即便你不言不語,也難逃“不作為”的指摘。(鄧海建)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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