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推錯了”暴露執法的輕佻

時間:2012-04-17 09:25   來源:新京報

  “不小心推錯了”,乍聽這話,肯定以為是敲錯了門。可當它跟一起徵地案搭上邊,立馬讓人五味雜陳:據新華社報道,近日,蘭州市一片“城區最後的菜地”,遭遇了挖掘機的強行推毀,順便還強推了尚未徵用的十多畝菜地。對此,當地相關負責人竟說:“推錯了”。

  這實在是荒唐的一幕:徵地,竟越過邊界,碾過私權的“菜園門”。菜被毀、地被推,對當事村民而言,除經濟損失之外,或許還有法律信仰的坍塌。“地是農民的飯碗,哪能說推就推”的悲憤控訴後,飽含著他們對濫權不確定性的焦慮。

  這起“錯推”,何以來得這麼輕佻?執行者的傲慢,難辭其咎。從無視村民呼聲,到事後狡辯的“大學生也會寫錯字,我們怎麼就不能出點錯呢?”倨傲野蠻之態,讓人感到氣憤。錯推菜地,是對私權的踐踏,卻被他們輕描淡寫成“出點錯”,還類比為“寫錯字”——“對權利的半點侵犯也是侵犯”的道理,他們好像不懂。

  錯推菜地,難逃越界的原罪;知錯不悔,自然是又添品行上的瑕疵。就算像當地負責人說的,純屬“不小心”,那誠懇地道歉、賠償,又有多難?很遺憾,讓相關責任方“低下高貴的頭”,不是件容易事兒。責任方執迷不悟的態度,充斥著對民生權益的漠視。這般輕慢,似乎延續了強拆者一貫的姿態:無論是“斷水斷電逼遷”,還是“保護性拆除”,都能發現執法者傲慢的影子。

  錯推看似起于“不慎”,歸根結底,源於悖逆徵地程式。試想,若徵地能依循法律程式,遵循契約原則,提前劃定徵地界限,公開地進行,錯推鬧劇怎會上演?縱然“不小心拆錯”,村民的“糾偏聲音”也不會被忽略。

  “推錯了”,不是笑談,而是醜聞。若沒有對法律的敬畏,對民意的尊重,那公民的焦慮必然難消——這次,被錯推的是菜地,下次呢?(佘宗明)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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