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交通大學25歲研究生雷闖向衛生部等53個中央部門,提交資訊公開申請,要求公佈各部門部長(局長、主任)2011年全年工資總額和工資構成情況。(《新京報》4月18日)
此前有清華女生要求公開副部長分工,是因為她的論文寫作需要,後來經過一些挫折還算達到了目的。現在,又有研究生要求公開中央53個部門部長的工資,這究竟有何用途,我們還不知道,更不知道其要求能否得到滿足。不過,已有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系主任曾康華以及全國人大代表葉青等表示,按照現有規定,官員個人工資應該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範疇。部級領導公開工資,當前確實存在難題。
我相信兩位專家所言,但也不排除公開的可能性,因為公開官員的工資是有理由的。第一,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九條,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資訊需要公開。官員工資是納稅人掏的,其多少當然涉及公民利益。而且,我國政府資訊公開“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特例”,公開官員的工資並不會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什麼不能公開?
第二,官員是人民公僕,其工資來源於納稅人,主人連僕人的工資多少都不能知道,這不荒唐嗎?
第三,現行的縣處級以上幹部的財產向上級申報制度已實行多年,其中主要就是工資、獎金等收入,現在這個申報內容已大大增加。那上級可以知道的事,為什麼人民卻不能知道?
第四,官員工資其實並沒有採取保密措施。前副總理吳儀就多次公開自己的工資,張春賢同志也多次表示“現在就能公示自己的財產”。在推進民主政治和滿足人民知情權、監督權的大氣候下,即使過去不能公開的,也可以逐漸公開,這是大勢所趨。
不妨將公開官員工資,當作為財產公開的一個起點。我國的官員財產公開已呼籲多年,但就是進展緩慢。此前,權威部門的原則回答是“條件不成熟”,並且列出兩個技術難點,但公眾並不認同。近來的說法是,需要靠立法解決,但也依然沒有時間表。與此同時,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瀏陽、寧夏銀川和青銅峽等地也進行了試點。一些地方還試行了新提拔幹部公開財產、科級幹部公開財產、政法系統幹部公開財產的試點,這是在公開的對象上進行探索。幹部公開工資,則是在財產公開的內容上進行試點,顯然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