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後,對於沒有工資收入、只有一處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且收入較低的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稅負偏重的問題。(新華網4月26日)
關於我國勞動報酬個稅稅負是否過重,一直爭論不休。大多數勞動者一直呼籲降低稅負,但一部分學者特別是稅務學者,卻強調中國勞動報酬稅負低於世界平均水準,以致決策層在減稅上猶豫不決。
筆者認為,4月中旬世界銀行發佈的中國一季度經濟季報中提到的中國勞動者稅負問題可供參考。這份季報指出,2008年中國勞動者平均稅率為45%,遠高於經合組織國家的平均水準,甚至稍高於歐盟的平均水準;較之於澳大利亞、美國的平均稅率,則超出近一倍。該報告的計算項目包括:僱主實際負擔的勞動力成本和僱員實際稅後工薪所得(含政府福利項目取得的現金收益)之間的差額,其演算法為(總勞動成本—凈工資收入)÷總勞動成本。總勞動成本和凈工資收入之間的差額,涉及個人所得稅,也涉及社保費等內容。世行這個演算法與大多數工薪階層的切身感覺基本一致。這就是許多工薪階層感覺賬面工資總額並不少,而實發到手的工資卻相差一大截的原因。
稅務總局坦承“只有一處勞務報酬所得項目且收入較低的人,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稅負偏重的問題”,這為下一步降低勞動報酬稅負奠定了基礎。然而,這僅僅是第一步,關鍵在於“坦承”之後,儘快採取降低勞動報酬稅負的實際措施。
首先,“勞動報酬稅負偏重”且“收入較低的人存在稅負偏重”問題,這折射出我國稅負結構的不合理。中國人民大學發佈的報告認為,中國居民工資佔GDP的份額,在1995~2006年間從59%逐年下降到47%。而在經合組織(OECD)國家中,勞動報酬在GDP中所佔比重,1978~2008年,大部分國家基本上都在60%以上,高時達到90%。迅速改變這種狀況,不僅牽扯到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且關係到利用稅收手段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問題。
其次,現階段減稅特別是減輕勞動報酬稅負過重的問題,具有現實意義和急迫性。我國經濟已連續5季度下滑,宏觀經濟形勢面臨異常困難的局面。扭轉這種困局,大舉投資和出口的效果並不明顯,刺激消費、啟動內需成為值得期待的手段。啟動居民消費,除了增加居民收入、健全社會保障外,另一個重要措施就是大幅減輕百姓稅負,把消費潛力釋放出來。普通勞動者的消費潛力最大、消費傾向最高,大幅減輕勞動報酬稅負,將會大大促進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可以說,它既維護了公平正義,又縮小了收入差距,還刺激了消費、拉動了經濟,何樂而不為呢?
在筆者看來,促進稅負公平,解決收入分配不公問題,一定要在初次分配上做足文章。說到底,想方設法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份額,才是減輕勞動者稅負、提升勞動者收入的根本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