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匯豐銀行一台ATM機日前發生故障,顧客取款時會吐出雙倍數額的現金。此消息不脛而走之後,很多人趕來提款。事後銀行稱錯在自己,不用歸還多餘的錢(5月21日《揚子晚報》)。
以往遇到多給客戶現金時,國內銀行總會想方設法予以追回,比如強行劃撥賬戶資金,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對於客戶來說,非但不能將意外之財收入囊中,還可能因此像許霆一樣招來無妄之災。兩相對比,英國ATM錯吐雙倍現金,銀行表示不必歸還的故事著實讓很多網友艷羨,進而“吐槽”國內銀行的錙銖必較。
不過,這樣的結局固然皆大歡喜,但也大可不必渲染誇大。畢竟從法律上講,銀行有損失自己埋單的自由,也有依法向客戶追償的權利。發生此事的英國警方就表示,如果顧客在取現時已經發現ATM機發生故障並且繼續取錢的話,那麼銀行方面可以以欺詐罪追究顧客責任。這一點與我國法律體系也有相通之處,《民法通則》第92條就明確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這只是個例,並不具有示範價值。同樣是在英國,2009年1月也出現過一次ATM機故障,民眾6小時內取走1萬英鎊(約合1.47萬美元)“新年紅包”。事後,這臺取款機所屬的全國建房互助會就沒那麼大方,表示可能向編寫錯誤程式的公司索賠,也可能在那些顧客賬戶中一一扣除,以討回損失的錢。而另據媒體報道,因為銀行失誤,美國一對夫婦賬戶上憑空多出17.5萬美元存款,兩人“笑納”了這筆意外之財並避走他鄉,但最終被法院裁定包括偷竊在內的多項罪名成立,雙雙被判入監。
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銀行出錯並不能帶來社會財富的增加,客戶在利用他人失誤喜獲意外之財的同時,必定有人因此付出損失。我們不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也沒有理由苛責每家銀行都“慷慨解囊”。將不當得利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當事人,這不僅是一個現代公民的道德覺悟,更是遵紀守法的體現。
對於我們圍觀者來說,不妨把“英國ATM多吐現金不必歸還”當做一個轉危為機的行銷案例,會意一笑了之。